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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少子化问题 岛内公务员拟放宽婚假、育婴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27日08:40  东南网

  

  东南网2月27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为鼓励公务员结婚生子,“考试院”拟放宽公务员请婚假、育婴假的相关规定,包括未来公务员请育婴假,不得拒绝;复职后,只要该年度上班日总计满半年,照样有考绩及奖金;且复职后,到年底仍可请年休假。

  此外,目前规定公务员请婚假,得在婚后一个月请毕,但往往因业务繁忙,不能好好休假度蜜月。

  “考试院”秘书长黄雅榜说,未来考虑放宽婚后2到3个月内休完婚假即可,让新人好好安排休假,彻底放松度蜜月,希望很快就有“好消息”。

  全台有30多万名公务员,和其他上班族一样,都面临少子化的问题,甚至某些公家机关因业务繁忙,公务员晚婚、不婚率偏高,生育率偏低,“考试院”为此成立专案小组研拟解决办法。

  黄雅榜指出,目前规定,公务员养育3足岁以下子女者,“得予”留职停薪,但不见得能准;未来拟改为“应予”留职停薪,用人机关不得拒绝所属请育婴假。

  此外,目前规定,留职停薪的公务员复职,当年度就不能再休年假。黄雅榜说,未来也考虑放宽,休完育婴假后复职,到年底仍可休年假,例如可依年度上班日的多寡,按比例休年假。

  现行“考绩法”还规定,公务员留职停薪结束,该年度须“连续任职”6个月以上,才能打考绩,领考绩奖金,但这对年中请育婴假的人不利,未来将改为:复职后,只要该年度上班天数加总满6个月,不一定要“连续上班”,照样有考绩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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