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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汇聚民意民智努力打造安全校车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3日10:5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南辰、邹伟、顾瑞珍) 去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中,不乏各类校车及社会运营车辆造成的学生、幼儿群死群伤事故。当前,国家正在致力解决校车安全问题。2012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一些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带来了关于校车安全的真知灼见,传递、汇聚民意民智,努力打造“移动的安全校舍”。

  根据教育部门2011年的统计数据,全国共有在校学生1.8亿人,有接送学生的车辆共28.5万辆,但其中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只有不到3万辆。换算一下,中国平均每6428名中小学生才拥有一辆专业校车。在这种供需缺口巨大的背景下,校车怎么不超载?

  而在美国,平均每90名中小学生就拥有一辆专业校车。

  采购校车的钱从哪里来?此前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发展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支持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制定。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认为,解决校车问题目前没有财力‘硬障碍’”。

  “现在财政收入、外汇储备等大幅提升,国家财力有这个底气。”贾康表示。

  “国家应当加大财政投入,明确投入的总量和方式,尤其是中央和地方的投入比例。”一直力推立法促进校车安全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提出了一个方案:发达地区由中央政府负责30%,地方政府负责70%;中部地区各自承担50%;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央政府负责70%,地方政府负责30%。

  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表示:“现在对校车需求最迫切的是农村,财政投入不能撒胡椒面,城市交通现在比较安全,校车安全的薄弱点和财政投入重点应在农村。”

  记者了解到,在美国,无论是联邦政府还是各州政府,都建议把校车作为孩子上下学的首选交通工具,因为校车的事故率明显低于其他车辆,每年因坐校车伤亡的人数只有一般客车的40%。从联邦到各州都通过了一系列校车安全立法。同时,校车享有特殊通行规则。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目前公安部门已经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道路执勤工作的重要任务,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在未设置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要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路面执勤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

  周洪宇代表对公安部门的这一做法表示欢迎,他还进一步提出:“校车特权应当高于公交车,要和救护车、消防车等有一样的特权。”

  校车安全问题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紧锣密鼓地制定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周洪宇代表表示,校车安全条例应尽快出台。出台后,还需要进一步分清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等责任;同时,要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校车驾驶人制度、校车行驶制度、对汽车制造厂商的监督制度等;还要加强监管,建立追责机制、首问负责制、目标责任制等。

  施杰委员更为关注学校合理布局问题。他说:“校车安全条例草案虽然提到了保证学生就近入学,但没有细化。现在比较纠结的问题是,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留守儿童和老人越来越多,直接造成有的学校学生越来越少,学校难以为继,也很难保证教育质量。”

  施杰委员认为,应当防止盲目撤点并校。地方政府应把上下学交通安全作为农村地区撤点并校的重要考虑。没有安全的校车、适合的道路和监管机制,不能撤点并校。

  全国政协委员李蓝对记者表示:“去年发生的校车交通事故中,绝大部分死的都是农村孩子。这主要因为农村孩子的出行需求大,这几年撤点并校又‘大跨步’,一些地方没有经过认真调研,也没有按照让孩子就近入学的精神来统筹安排,这显然是不科学的。此外,农村道路资源和基础设施也没有跟上。”

  李蓝委员准备在今年两会上建议,由于距离全国各地校车配备达到国家所要求的数量和比例还有一段时间,因此在过渡期内,要强调校车安全,但也不能一味地强调高标准,处处都按照欧美的标准来,这样可能就会让许多本来是安全的“准校车”被挡在门外。

  “较之于校车的坚固程度,校车的安全运营更关键的问题在于道路环境。”全国政协委员何水法建议,应通过立法确立校车制度并随之颁布与校车营运、交通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祖国的“花朵”健康安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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