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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将有欺诈行为企业罚至倾家荡产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4日23:57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王新玲)关于企业诚信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铁岭市工商联主席金晏山感受颇深。他说,“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不能仅靠道义劝说,更要靠制度规范。”

  金晏山委员表示,当下相继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已经让消费者到了“不知道相信谁”,甚至“谁也不敢相信”的地步。

  为此,他建议:

  第一、完善法律法规,要从企业的终端产品入手,明确产品的原料来源、加工流程、添加剂成分、产品标识、广告等要素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对待欺诈行为要严惩不贷,一经查实要“罚他个倾家荡产!”

  第二、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产品安全,出现问题必须担责。对于出现渎职、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一经查实要将当事人、主管领导、单位一把手全部撤职或查办,要“让他们丢官弃爵。”

  第三、建立透明的社会监督机制,相关检验部门每年必须抽检其它地区产品200件,同时对社会人员报检产品实行免费检测,并充分利用网络等公开透明的平台,让公众能够切实行使自己的监督权。

  第四、要加快企业诚信信息系统建设,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实现企业与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公安、海关、司法、证监等职能部门和各类行业组织、协会、商会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快企业诚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网络技术随时跟踪企业经营动态,及时将企业诚信情况向全社会公布,让社会尊重诚信。

  第五、要加强企业诚信意识培训,明确培训资金的管理部门,专款专用,并指定有关部门或团体负责培训、学习、交流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应财政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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