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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张斌 李勇)每年的3月5日是“学雷锋日”。当雷锋离开我们50年后,用什么样的方式留住雷锋,让他所代表的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情怀温暖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今天,以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主席胡彪为第一提案人,联名在湘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呼吁设立“雷锋奖”作为中国公民道德建设最高荣誉,让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
“学雷锋日”应扩展到学雷锋月
雷锋精神影响了一个时代的社会风尚,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半个世纪以来,全国兴起了持久的学雷锋热潮,引领着社会文明新风。提案认为,在社会转型期,“学雷锋”似乎正被一些人渐渐的淡忘,但时代仍然需要雷锋精神。要顺应时代要求,创新学雷锋活动方式,进一步兴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热潮,让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永放光芒。
提案建议,将“学雷锋日”扩展到3月学雷锋月,从时间上拉长周期,让学雷锋不仅仅是一个固定时间节点上的“活动”,而是通过长达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把雷锋精神融入群众本职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让雷锋精神深入持久的弘扬下去。
把“雷锋奖”颁给公民标杆
提案建议,要创新弘扬雷锋精神的实践载体和形式,让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只有把学雷锋活动与地方具体实践相结合,才能体现时代性,更具创新性。如开展学雷锋活动,可同创先争优、爱心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结合起来,设计更多有利于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特色鲜明、简单易行的形式和载体。
提案还建议,要设立“雷锋奖”,作为中国公民道德建设最高荣誉。应注重挖掘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学雷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一批来自群众、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模范人物,使雷锋精神更加贴近实际、更富时代气息,更能打动人心、引领风尚。同时,参照茅盾文学奖等以个人名称命名的行业最高奖项,设立“雷锋奖”,每年举行隆重颁奖仪式,将奖项颁给乐于助人、默默奉献的公民标杆,使“雷锋奖”固化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最高荣誉奖项。
提案还呼吁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法规,不断加大保障力度,细化保障办法,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营造友爱互助、公平正义的社会风气,为全社会学雷锋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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