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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长:《慈善法》立法进程正在推进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6日04:47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联合央视专访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本报特派记者    李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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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美美炫富,导致了公众对慈善公益机构失去了信任,也连锁引起慈善捐款的下降以及义务献血热情的降低。如何看待“慈善公益机构的信任危机”、“政府职能是否转让给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立法”能否加快步伐?昨日,本报联合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 专访了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如图)。

  如何看待慈善公益机构的信任危机?

  记者:去年,中国慈善事业遭遇“一冷一热”,核心就是如何能够把爱心捐助的财务公开透明。那么,如何看待这“一冷一热”现象?民政部有什么样的监管机制?

  李立国:去年,公益慈善事业的“冷热现象”,这个“冷”不是说公益慈善组织和事业发展迟缓了、降低程度了,而是人们更冷静、更理智地看待和要求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媒体对个别公益慈善组织的批评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也促进了公益慈善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行为自律、加强信息的公开透明,有利于提高诚信水平和公信力。去年公益慈善组织数量、公益捐赠规模、公益慈善组织社会作用的发挥,应该说又有了新的发展,仅公益慈善组织的数量去年就从44万多增加到将近46万。

  正是因为去年对慈善公益组织的批评和关注力度的加大,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也有了新的提高。民政部门作为公益慈善事业的管理部门,去年发布了《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对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公益慈善组织的公开、透明情况有参照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依据有关上位法来制定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把它上升到有一定约束力的部门规章。

  慈善立法进展如何?

  记者:近年来,人大代表不断地提交议案, 呼吁进行对慈善立法,加强管理,请问慈善立法进展如何?

  李立国:2005年开始,在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中,都有很多促进《慈善法》立法的内容。我们也希望加快《慈善法》的立法进程,现在还在有关部门的共同研究和论证过程中,民政部将积极参与和推动。

  是否会把部分政府职能转让给社会组织?

  记者: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理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是不是意味着会把部分政府职能转让给社会组织?

  李立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要转移行政职能,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交给社会和市场主体来承担。毫无疑问,社会组织在政府公共服务事项中和推进社会服务事项上,是能够承担的。因此,以这次两会为一个新的起点,我预料和相信,政府转移的部分职能和社会组织更好发挥社会作用的部分职能,都会大大地推进。

  另一方面,培育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也要依法加强对其监督管理,使社会组织不仅在数量上能够加快发展,而且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上、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上,都有新的大的提高。按照已经明确的走向,下一步我们民政部门要从三个方面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包括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

  三项重点

  加快进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就是把党中央、国务院已经确立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新的登记管理体制落到实处。这个落实工作首先是要修订社会组织的三个相关的行政法规,这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计划。

  完善政府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政策。包括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和完善税费减免政策,也有大力推动各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促进社会组织提高社会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不断地提高公开透明度,尤其是财务的公开透明度,不断提高公信力,不断增强社会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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