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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蒋洪连续5年提阳光财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7日07: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徐日丹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2年要更加注重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去年以来,国家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政府预算、决算公开,中央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区市公开“三公经费”。尽管公开的信息还有待更加到位、充分,但一系列公开“三公经费”的破冰之举令人欣慰。也因为此,公众对“三公经费”公开有了更多期待。

  “三公经费”不应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

  “三公经费”全国每年花了多少钱?对这个备受社会关注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

  早在2008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蒋洪在小组会上一鸣惊人:“阳光财政,我盼得头发都白了!”期待“三公经费”透明化,是近年来蒋洪持续关注的话题。

  4年过去,眼前的蒋洪头发更白了,但在他脸上,记者找到了些许的欣慰。“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是我国预算公开的一大进步,体现了中央建设廉洁政府、保障民众知情权的决心。”蒋洪说。

  “但大部分地方政府都没有能够按照国务院要求完成‘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确实令广大群众失望。”蒋洪认为,地方不愿意公开“三公经费”除了缺乏勇气之外,“涉密”往往成了拒绝公开预算的“上方宝剑”。

  蒋洪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基于此,“三公经费”原本就属于需要公开的重点信息,不能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

  蒋洪分析认为,“三公经费”公开之所以“犹抱琵琶半遮面”,达不到群众的期望值,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有的法律法规阻碍了政府财政透明化的实现。今年两会,蒋洪便提交了一份名为《尽快废止阻碍预算公开不合理规定》的提案。

  蒋洪所说的“不合理规定”是指《经济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的一些条款。“这份文件除了规定‘国家秘密’的范围太广以外,文件规定的‘国家秘密’在时间上具有随意性,只要是‘未公布’的都是‘国家秘密’。”蒋洪举例说,该文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绝密级事项有“全国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国家年度预算草案、中央年度预算草案及其收支款项的年度执行情况”等。

  “国家财政和预算中的有些信息的确需要保密,但国家秘密的范围决不能宽泛到没有边际,将所有的财政信息都作为国家秘密。”蒋洪说。

  “三公经费”公开需建立硬性约束机制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全国政协委员均表示,人们对“三公经费”公开的意义都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三公经费”公开也已经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但要真正实现“三公经费”使用透明化,切实发挥“三公经费”公开的应有作用,我们要走的路还很漫长。

  苏州大学教授杨海坤委员认为,公布“三公经费”并不算难,大多数中央部门不愿按时公布,主要是观念上一时还不能接受自己受监督的现实,另外又担心一旦公开会有较真的公众从数据中抓到什么把柄。

  “三公经费”信息不够细化,也是各部门信息发布广受诟病的一个方面。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委员说,截至2月中旬,广东省公布了35个省政府组成部门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太简单了,没有任何说明,都是三个数字加上三句话,一看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些数字从哪儿来”。

  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省交通厅副厅长李晓东委员认为,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所有的公共支出都负有责任和义务向公众公开,“各级政府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应该对钱的去向作出交代。‘三公经费’应该详实地向社会公开”。

  “三公经费”公布后,如何能让民众对经费支出的真实合理性作出准确判断?杨海坤认为,确保“三公经费”公开化及其效果,需要严格的制度保障,应对公开的内容、方式、主体、时限等进行细化,做到通俗易懂,一目了然。对不能按时公开的部委以及存在挥霍公款造成浪费的,要进行问责。

  李晓东认为,正因为目前的公开工作不够细化,公众才会质疑经费规模的增加,而无法从结构上分析其合理与否,也就无法有效监督。

  3月3日,列席全国政协开幕大会的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左马右文)透露,今年年底,政府部门有望全面公开“三公经费”,有关部委正在制定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公浪费”应有法律约束

  “很怀念小时候那个朴素节俭的年代。”谈到“三公经费”,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石四箴不禁感叹。

  今年两会,九三学社中央《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列举的一组数据,令与会代表委员十分震惊:目前,全国一年公款吃喝的开销已达3000亿元。如此庞大的数额,挤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正常的业务交流与联谊活动中,公务聚餐不可避免,但关键是吃什么、怎么吃。”石四箴说,饭桌上粗茶淡饭也能谈公事,必须严格控制公款接待费用,尽量降低国家行政成本。

  福建省科技厅原副厅长林嘉(左马右来)委员在《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中,具体提出了4点建议,即立法禁止或者限制政府机关公款采购茅台酒;立法禁止或者限制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垄断型国有企业公款采购茅台酒;禁止政府机关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务宴请喝茅台酒;适时修订法律法规,把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送礼行为中的“送茅台”等行为,作为违法或者犯罪的行贿受贿处理。

  “现在公务用车已经出台了文件,能不能在管住车以后,再好好管住我们的‘嘴’。治理公款吃喝引发的浪费、腐败问题势在必行。”黄淮学院院长娄源功委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连呼“浪费就是犯罪”!

  九三学社中央的提案建议,将“三公浪费”问题纳入刑法的调节范畴,让惩治包括“公款吃喝”在内的各种浪费行为有法可依。

  军事科学学会副秘书长罗援委员呼吁,国家应尽快制定严格规范的公务招待财务报销制度,规定允许公款招待的范围和条件、规格和额度、审批与报销程序。

  (本报北京3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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