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中国聚焦)中国强调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预防矛盾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刘宝森、叶前、王海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分析人士认为,这一表述意在扩大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将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同时,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理顺政府与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
代表委员认为,报告强调继续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评估机制是为更加积极和有效地应对处理近年来屡屡发生的涉及食品安全、征地拆迁、医疗保障、信访等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泰安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校长王元成说,面对总体稳定但又复杂的社会局面,政府从维稳的角度出发,对如何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进行探索,头脑是清醒的。“评估风险将能有效提升政府提升管理水平,避免一些矛盾‘小事闹大’,进而为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说,健全机制就是要把一些探索性的、偶发性的做法规范化,并形成制度。在她看来,推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是为了防止决策失误的有效办法。评估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听取专业意见和公众意见,这样有利于提前把公众的一些意见和要求吸纳到决策中去,避免事后的矛盾爆发,有利于提早介入化解社会矛盾。
实际上,中国江西、四川、河南等部分地区已经出台措施开始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的探索;卫生部则发布了《关于建立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
在有着2600多万外来务工人员的用工大省广东,按照《广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须通过座谈会、公共媒体征求公众意见,并组织专业论证会及听证会。听证代表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不得少于2/3,现职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说,重大决策包括了一些重大项目,在环境领域,风险评估就是要对区域内项目进行环境承载能力的风险评估。现在,在珠三角地区,所有新上项目都必须通过环境风险评估,实行一票否决。一些重大决策都因环境问题最终遭遇致公众的强烈不满,因对环境担忧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多发态势。
全国人大代表、青岛港集团总裁常德传说,决策科学与否,判断的基本标准就是是否从广大群众利益、从长远利益出发。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保障是根本。”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东营市蜜蜂研究所所长宋心仿认为,风险评估这一过程必须通过广泛的民主实现,让老百姓说话,即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前提。
常德传说,政府在作重大决策过程中有必要加大民主成分,提高民众及第三方的参与力度,兼听能有效防范冒进、不科学决策。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加强自身建设,决策时要通盘考虑,不能心血来潮,防止出现短期行为。
“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提出,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纲要要求,完善群众工作制度,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工商联主席王乃静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应重视中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者用,成为调节政府与群众关系的稳定器。
陈舒认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很多地区尚未纳入法制化轨道,建议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或者从国家层面,将这一机制上升为法律,这样才能长生强的约束力,对未经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责任人要追求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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