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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加强财政监督 防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9日16:13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2012年3月9日下午15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作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邦国:

  (三)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依法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中央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并选择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等开展了专题调研。

  吴邦国:

  针对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且增长较快、举债融资不够规范、不少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较弱等问题,大家强调,要抓紧清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对已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要严格执行预算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防止和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地方政府性债务收支要纳入预算,接受同级人大审查与监督;要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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