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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议提高稿税起征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1日07:59  南方日报

  两会期间,要求国家推进结构性减税,增加国民收入的呼声甚高。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其重要性已不待言;对于普通职业作家,这更是发自心底的呼声。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作家稿税“800元起征,按照20%的税率进行征收”。这一制定于31年前的标准,在个税起征点已涨到3500元的背景下,显得尤其不合时宜。

  来自文学、出版等领域的代表委员纷纷提出建议,大幅提高稿税起征点,增加作家收入,鼓励作家创作。

  全国政协委员、韬奋基金会会长、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原总裁聂震宁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名为《关于大幅度提高稿酬所得税起征点的建议》的提案。

  提案中提到,30年来我国个人工资报酬所得税起征点一再上调,而稿酬所得税起征点目前仍为30余年前的800元。因此,聂震宁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开展调研,大幅度提高稿酬所得税起征点。

  半数网友支持减稿税

  ■网友意见

  在结构性减税呼声四起的背景下,为稿费减税的建议得到了不少网友的响应。

  南方日报联合腾讯新闻就此议题推出的网络投票。截至昨日22时,投票数据显示,持“800元起征点太低了,应该提高”态度的网友比例为50.65%,认为“稿酬可能算额外收入,不需要提高”的为27.42%,建议“将稿费和工资合并计税”的则为21.93%。由此可见,逾半数网友认为,应该提高稿费税的起征点。

  但也有部分网友认为,现行稿费税制虽说起征点低,但总体上还是划算的。

  网友@纵横-邪月说,“每次看到那些哭着喊着稿酬税要跟所得税看齐,3500以上开征的,我就在想,他们是想自寻麻烦么?一旦修改,稿费极大可能被归入到劳务税率里。亲,那可是无减免的20%哟,高于2万元要交30%哟,高于5万元要交40%哟。一群数学没毕业的。”

  此观点一出,立刻有网友反驳。网友@郁子IKUKO就说:“但是你要看大众普遍稿费啊!靠写作月收入上万的到底是少数。”

  还有网友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认为稿酬税的改革可以从计算方式着手。网友@北京-赤军说:“要改的是根据工作不同、获薪不同的税率计算方法,而不应该是税率本身。稿费如果要是从约稿日开始就每月分摊算,我不在乎按照个人所得税率交税。”

  专家观点

  有必要重新定义“工薪收入”

  案例:独立图书策划人陈文伍算了一笔账:“按现行税法,假如一个专职的职业作家一年出版一本书,印数为5000册,定价为20元,版税率为5%,那他的稿酬收入为5000元,他需要交纳的个税为〔5000-(5000×20%)〕×20%-〔5000-(5000×20%)〕×20%×30%=560元。

  4440元就是该作家一年的收入,平均每月收入416元就要纳税47元。这就是说,如果一个一般的职业作家一年只写一本书,那么他可能连饭也吃不饱。以北京工薪阶层为例,月工资5000元,只需纳税45元。月收入416元的作家与月收入5000多元的工薪阶层缴着相近的税。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稿酬所得不同于工薪收入所得,后者可以通过扩大费用支出(主要是由对方提供一定的劳务服务)来抵消劳务报酬所得,从而少缴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不能通过类似上述的费用扣除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但林江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稿酬可以采取集体创作作品的方式来节税。即本来由一人完成的作品改为由多人共同合作。

  由于很大部分的作家没有固定单位,跟报纸、杂志等出版物没有雇佣关系,因此其所得稿费并不算作工薪收入,属于偶然所得。而以我国当前的税收制度,只有工薪收入才享受3500元起征。

  林江认为,我国有必要给“工薪收入”重新定义。“美国的税制中,将薪金所得税从个人收入’中分离出来。薪金所得税征收范围相当于我国的工薪所得,而个人收入所得包括购买房产、稿费收入等,这样清晰很多。”

  林江说,稿费起征点过低已经是个老问题,但鉴于社会上很少人关注这个群体,所以尽管不合理已非常明显,有关部门修改税法时也没有很大压力去针对这个项目进行调整。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对南方日报记者表示,稿酬收入的起征点过低,可以做动态优化,这只是技术细节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关注和解决。

  作家

  吐槽

  写个中篇不够请人吃顿饭

  根据此前媒体发布的2011中国作家富豪榜,顶级作家年稿酬总数高达千万,但绝大多数作家还是处于穷酸状态。数十年不变的稿酬标准和稿酬税,事实上已变成作家和文人的不能承受之重。

  今年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就作家稿税800元起征、按照20%的税率进行征收表示了质疑,因为这一标准是31年前制订的,而到现在,个税起征点都从30元涨到3500元,稿费征税的起征点却依然如故。也有人对于1999年国家版权局出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第六条中对于基本稿酬标准的规定“原创作品:每千字30元-100元”的稿费标准产生了疑问,认为这样的规定,对于作家创造原创文学形象是一种打击。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陈建功就递交提案,要将稿酬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2000元。小说家二月河也发出过减税的呼吁。

  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秦文君说:“杂志稿费偏低,版税起征点不合理等问题已经成为了困扰青年作家成长的问题。”

  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家刘醒龙曾经自嘲说:“现在作家的稿费实在太低了,好不容易写一个中篇,结果还不够请人吃顿饭,在武汉差不多,在北京肯定不够,物价涨了那么多,通货膨胀那么厉害,稿费多少年没有人加……”还有些人甚至提出,国家应该给作家免税。

  尽管他们这么努力地呼吁,但新的个税标准,还是把他们给忘了。

  新锐作家王十月表示,稿税的确给作家们添加了很大的困扰:“作家不是每个月都有拿工资。千字一百元的稿费很多杂志都达不到,如果要征税,剩下的就很可怜了。在鲁迅时代,正常的作家如果认真地写作,收入差不多相当于一个大学教授,但现在除了畅销书作家,大部分作家都很难养家糊口。”

  ●南方日报特派记者 郑照魁 钟健 黄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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