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后凡是发生的拐卖儿童案件,必须由县一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专案组长,并对案件侦办、查找解救被拐卖人员、安抚被害人家庭3项工作全程负责到底。”2011年4月,公安部出台的这个新规一经问世,便立刻成为境内外关注的焦点。
2011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5360起、拐卖儿童案件5320起,共打掉3195个犯罪团伙,解救被拐儿童8660人、妇女15458人。
快侦快破,像侦办命案一样侦办拐卖案件
“要像侦办命案一样侦办拐卖儿童妇女案件,专案专办,确保打击、解救的力度和成效。”为完善拐卖儿童、妇女案件立案工作,公安部明确要求凡是儿童少女失踪的案件,一律立为刑事案件,迅速开展侦查,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
2011年7月,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广西、广东两地警方联手,成功破获以越南人为主的“2011·06·08”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切断了这条从越南向中国境内拐卖婴儿的通道,摧毁了该组织在中国境内的犯罪网络,成功解救婴儿8名,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
2011年11月,公安部派出警官小组赴安哥拉实施境外打击,成功摧毁了一个特大拐骗中国妇女至安哥拉强迫卖淫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解救中国妇女19名。
打破警种界限和常规战法,建立打拐长效机制
对于失踪儿童来说,最初的24个小时是查找解救的“黄金期”。为抓住宝贵的时间,公安部要求公安机关接到儿童失踪警情后,要立即启动查找工作,打破警种界限和常规战法,调动一切警务资源,快速查找失踪儿童。
2011年6月1日,“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在全国普遍建立起来。这一机制的实行,使大量失踪儿童得以被公安机关及时找回,大大减少了失踪被拐儿童数量。
为解决被拐儿童“身源确定”的难题,公安部建立了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对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儿童和失踪被拐儿童的父母进行采血入库。
2011年,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对疑似被拐卖儿童的,采集生物检材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对非亲生子女入户的,必须采集生物检材进行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确认非被拐卖儿童后,才能办理入户手续;对集中摸排中发现的拐卖儿童犯罪线索立案侦查,逐案成立专案组,落实“一长三包”责任制。
(据《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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