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于呐洋
3月8日下午,在吉林代表团小组审议的会场里,记者见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代表时,他正在专心整理笔记本电脑上的发言提纲,旁边放着一本厚厚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这位法学界重量级人物,与法律打了近40年交道,至今,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尊崇和严谨。
刑诉法修改力度罕见
“这次刑诉法修改,充分体现了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成果,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宏扬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现代法律精神,我对这个草案非常赞同,不仅在理论上认同,而且从感情上也很认同。”张文显说,草案涉及110条,纯增加65条,可以说是中国法律史上修改条文最多的修正案草案之一,在世界法制上也是罕见的。
“修正案体现了许多先进的理念,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文明程度进一步升华,体现了我国法治文明的巨大升华……”张文显对草案的见解,在小组审议时引起了共鸣。
张文显有很多头衔,身兼20多个学术职务,但他比较看重的还是“学者”这个称谓。无论工作如何忙碌,张文显几乎每年都有著作出版。去年他出版了承载了自己大半生心血的法学文选《张文显法学文卷》,今年3月,他又即将出版约50万字的新著《知识经济与法律制度创新》,这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纳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我经常用理论思维裁判案件。审理案件时,不是直线思维,而是要思考用什么样的理论和理念指导案件的裁判,怎样把这种理论和理念与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结合起来,达到审判合法合理合情,臻于至善。这就是理论思维、学术思维。我到法院工作后,把法院的工作内容,从立案、审判、执行到涉诉信访,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比如,审判管理怎样避免行政化,审判监督如何达到有错必纠,审判工作如何以人为本。”张文显笑容可掬地说。
敞开诉讼渠道创新立案
今年两会上,张文显带来一份议案,是关于怎样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立案工作的。
张文显告诉记者,创新立案工作,首先要敞开诉讼渠道,使更多的矛盾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引导当事人合法理性地表达诉求,在法律范围内定分止争、救济权利。如果社会矛盾纠纷不能在司法程序内解决,而是排除在司法程序之外,就容易导致矛盾积聚和激化,并很可能演变成严重的社会矛盾,甚至演变为群体性事件。
“立案工作也有一个合理分流的功能,要分析哪些不属于司法问题,不应该进入司法程序;哪些可以进入司法程序,也可以进入行政程序;哪些适合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哪些适合通过非讼方式解决。这要看哪一种方式更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更能减少当事人化解矛盾的成本。”张文显的话语里充满了浓浓的人文关怀。
“现在群众对司法的期待有几个方面,期待司法能定分止争,期待司法能惩恶扬善,期待司法更加公正,期待司法要有权威。”张文显说,司法的权威不是权力、不是威严、更不是威慑,而是法院的判决能得到当事人和社会的认可,司法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信任。形象地说,司法的权威,就是要把法院当回事儿。比如,有些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甚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都不出庭,这就是没把司法当回事儿,没把司法当回事儿就是没把法律当回事儿。司法的权威和法律的权威很重要,我国目前尚缺乏应有的司法权威和法律权威,要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个案炒作使司法威信受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群众对法律的期望越来越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受案数量不断增加,一些地方出现了诉讼井喷现象。这些表明人民群众对司法有更多的期待,这也构成对法院工作的考验。”张文显说,这些年来,法院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当然这与群众所需要的还有很大差距。
“特别是有时社会上炒作个案,使司法威信受到很大损害,个别群众产生怀疑和抵触情绪,对司法机关产生信任危机。”张文显坦言,有时候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也有委屈。但是这个时候,我们更要多从自身找原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相信,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随着社会的更加理性,司法的威信,司法的公信力一定能大幅度提升,我对此很有信心!”张文显担任吉林高院院长以来,每年都为工作定一个目标,2012年的目标就是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2008年,张文显刚担任吉林高院院长时,吉林法院系统在社会的公信力并不高,几年来,吉林高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深入开展法官素质和能力的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公正廉洁司法教育和从严惩处司法腐败行为,加强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随着这些措施的实施,吉林省的法院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2012年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上,省法院工作报告以94.1%的赞成率高票通过,创历史新高。
“这些年,法院公信力在不断提升,每年都有一定的进步。这个数字也说明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赞成和肯定,增添了我们做好法院工作的信心和动力!”张文显自信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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