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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法院长:网络舆情不能视而不见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2日21:3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明星、胡浩)“提高司法公信力,首先案件质量要经得起法律、历史和舆论的检验。”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对记者说。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后,全国人大代表们对两高报告予以了充分肯定,对当前公众普遍关注的司法公信力建设提出了建议。

  康为民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特别是从着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接受监督机制这5个方面对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符合法院工作的实际。

  司法公信力怎样才能得到更好地加强?康为民建议,首先要增强司法透明度,部分案件推行网上庭审直播等方式,使办理的案件让大家看得到“公正”。

  “不能做到公正司法,就不会有司法公信力,也没有社会的满意度。”康为民认为,还应落实司法利民、便民、为民,为百姓排解纠纷、化解矛盾。

  网络舆情和百姓呼声对司法公平公正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对此,康为民说:“司法机关应该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更加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更加关注网上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网上舆情不能视而不见。”康为民认为,两高报告中对舆情的态度非常正确,对于一些案件如果网民不了解,应当做好解释。网民的分析、建议等可以分析听取。

  “当然,司法有其独立性,不忽视民意,不等于没有自己的法律判断,变成墙头草。”康为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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