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4日电 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于今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闭幕,闭幕会上将表决多项决议草案。大会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将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提问。
闭幕会将表决多项草案
在今天的闭幕会上,将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六个决议草案。
同时,还将表决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等四个法律草案。
政府工作报告修改19处
政府工作报告是每年“两会”的关注焦点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频繁提及“改革”一词,凸显出本届政府在最后一年任期里攻坚克难的坚定决心。
经济增长预期放缓,民生改善步伐加速成为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一大特点。一方面,经济预期增长目标八年来首次低于8%。另一方面,民生话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重。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直面民生热点,将环境污染治理、校车安全、医疗保障等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纳入其中。并提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以及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3月5日至6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共修改19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9处。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再作5方面修改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今日将付诸人大会议表决。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有“小宪法”之称。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制定,1996年进行了首次修正,这是时隔16年之后,刑诉法的再次大修。
在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之后,3月8日,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修正案草案共110条,内容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各个方面,并写入“尊重和保障人权”。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于3月12日上午召开会议,对修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逐条研究了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修改决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时在委托辩护人、非法证据排除、侦查措施、死刑复核程序、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等五个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此外,根据有的代表的意见,还对修改决定草案做了个别文字修改。修改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已按上述意见做了修改。
温家宝总理第十年记者会受瞩目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温家宝将一如既往地出现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提问。这是温家宝2003年就任总理以来的第十年记者会。
总理记者会已成为每年“两会”后的压轴大戏,备受中外记者关注。有媒体统计,2003年至2011年,9场中外记者见面会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2个国家的媒体获得116次提问机会。
喜欢引用诗词名句来就相关问题作答,是温家宝答记者问的一大特色。如2003年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2010年的“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等,均引起媒体广泛热议。
今年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来自国内外的记者将就哪些热点问题发问?温家宝总理将做出何种解答?又将传递出怎样的施政信息……这场记者会无疑已成为今日最受瞩目的焦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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