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4日上午10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表决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吴邦国]各位代表:今天上午的全体会议,应出席代表2978人,出席2872人,缺席10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现在开会。
[吴邦国]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以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草案表决稿已经印发,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12年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工作人员]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万众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以新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宣读完毕。
[吴邦国]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2725票,反对90票,弃权49票。宣读完毕。
[吴邦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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