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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热议群发垃圾短信批运营商因小利失大义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4日11:13  中国青年报

  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陈伟才用了大部分空闲时间做了一件事——收集人大代表们手机中的垃圾短信。“一周的时间,我已经收集了17条诈骗垃圾短信”。   

  陈伟才提供的资料显示,仅2011年全国就发生了短信诈骗案件10万余起,造成群众损失40多亿元。

  曾经与国际刑警组织联合破案的陈伟才介绍,如今东南亚各国已经遍布面向中国的电信诈骗犯罪窝点,“通过改号器将号码转为国内号码”。而诈骗手段则包括假借“法院传票”、“汽车退税”、“涉嫌洗钱”、“邮包涉毒”等缘由诱使事主上当。

  当陈伟才在会场上提出这一问题时,旁边就有代表当场拿出手机读自己收到的诈骗短信。

  而在陈伟才的建议中,提到电信运营商。“电信部门出于巨额利润的诱惑,没有对群发的诈骗短信进行过滤,这是因小利失大义!”陈伟才不客气地指出。

  “是技术上有难题不能甄别诈骗信息,还是运营商不愿做?”广州市副市长王东好奇地问。

  陈伟才举了一个去年发生的案件作为回应:2011年,广州市民杨先生不堪垃圾信息袭扰,将手机号码运营商告上法庭。结果作为被告方的公司接到法院传票后将原告列入一份“红名单”,并称“那份红名单基本都是政府重要领导等级别的人,原告能享此待遇,可看出我们的诚意”。

  在陈伟才看来,这说明电信运营商完全有可能通过技术手段排除垃圾短信,比如一个号码群发上万条,就理应对其进行甄别。

  “这并不涉及对隐私的侵犯,因为很少有正常的短信会群发上万条。”陈伟才说。

  事实上,根据201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法规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陈伟才说,假如运营商们能够拦截垃圾短息却因为利益原因没有拦截,那么“和从犯没有什么区别”。

  饶有意味的是,因为春节时候要给市民群发“警惕垃圾短信”的提醒短信,陈伟才所在的公安局迄今为止还欠了运营商18万元的短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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