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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西藏同胞宗教信仰自由受法律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4日13:32  中国新闻网
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提问。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提问。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网3月14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日表示,西藏经济要发展,但同时要注意保护西藏的生态环境和文化传统。我们尊重西藏同胞的宗教信仰自由,他们的信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4日上午闭幕,闭幕会后,温家宝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温家宝说,在西藏,我们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虽然西藏这些年经济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毋庸讳言,西藏同内地相比较还是落后的。因此,中央已经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包括制定和落实加快西藏发展的新规划。这些政策措施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农牧民的生活。

  温家宝说,西藏经济要发展,但同时要注意保护西藏的生态环境和文化传统。我们尊重西藏同胞的宗教信仰自由,他们的信仰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我们对藏族同胞要采取平等和尊重的态度,并且不断地改善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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