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韩娜)“日方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针对日方强制起诉钓鱼岛撞船事件中国船长的问题,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在昨天的例行记者会上指出,日方无权在钓鱼岛海域执行任何“公务”
有记者问,据报道,3月15日,日方律师根据冲绳那霸检察审查会的决定,以妨碍执行公务罪对2010年钓鱼岛事件中的中方船长提出了强制起诉。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刘为民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无权在钓鱼岛海域执行任何“公务”。
刘为民强调,日方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日方在“撞船事件”中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日方应多做维护两国关系大局的事情,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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