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3月16日电(记者王军、拉巴次仁)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西藏第8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近3.2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从中受益。
据介绍,此次月人均调整标准为249元,是全国月人均调整标准150元的1.67倍。本次调整后,西藏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达到月人均2700多元。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姚瑞峰介绍,本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政策上保持了与前7次调整的连续性,采取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并继续实行托底的办法。
与以往相比,西藏本次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亮点在特调标准上,即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调整增加550元;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原十八军老战士、参加抗美援朝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不足4000元的,补足到4000元;除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之外的其他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不足1700元的,补足到1700元;企业退职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不足1500元的,补足到1500元。
同时,此次调整还根据西藏二、三、四类地区类别划分,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了调整水平。
从2005年起,西藏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连续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累计增加1357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