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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联合会呼吁撤并高速公路不合理收费站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1日04: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苏曼丽) 昨天,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简称中物联)发布报告指出,“物流国九条”出台以来,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企业平均减少纳税额372万元。过路过桥费仍是物流企业沉重负担,37%的企业过路过桥费占运输成本比重超过40%。

  过高路桥费加重物流企业负担

  上述调查于今年2月所作,调查对象包括53家国有企业、60家民营企业及7家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如果以企业类型划分,综合型物流企业62家;运输型物流企业46家;仓储型企业12家。

  对于物流企业来说,过路过桥费仍是压在身上的成本重担。报告显示,在被调查企业中,运输型物流企业去年过路过桥费平均支出4459万元,其中,37%的企业支出超过5000万元,有部分大型公路货运企业支出超过1亿元;过路过桥费平均占运输成本的34%。

  对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为,过高的路桥费,加重了物流企业的负担,增加了社会流通成本;并建议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标准,削减公路管理和维护费用等。

  营业税改革喜忧参半

  201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对物流企业在税收、交通、投融资和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被业内称为是“物流国九条”。

  报告调查发现,在物流企业中,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在被调查企业中,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企业有51家,去年试点企业平均减少重复纳税额372万元。

  不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则有所增加。被调查企业中,参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企业有21家,今年1月份67%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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