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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我国已初步建立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2日21:1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 吕诺 胡浩)中国卫生部副部长刘谦22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深化医改以来,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已经初步建成。

  据介绍,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2008年,参合农民超过8亿,已实现农村居民全面覆盖,成为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11年,全国参合人数为8.32亿人,参合率超过97%。

  刘谦表示,随着医改工作的推进,新农合制度逐步健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在统筹区域内实现即时结报的基础上,2011年有超过2/3的省(区、市)实现新农合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参合农民特别是参合农民工异地就医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服务。超过80%的地区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新农合制度合理有效控制医药费用的作用开始显现。

  深化医改以来,农村地区婴儿死亡率从2008年的18.4‰下降到2010年的16.1‰,孕产妇死亡率从36.1/10万下降到30.1/10万,农村居民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刘谦还说,2012年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参合个人缴费水平也相应提高,人均筹资水平将达到300元左右。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例将达到75%,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今年还将普遍推行门诊统筹,并逐步提高门诊医药费用补偿水平,继续推行特殊门诊补偿以及住院分娩补偿政策。

  刘谦还表示,今年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将推出的便民惠民新举措包括: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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