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为民·民拥警”故事征集活动获奖作品——三等奖
从警20多年了,大部分时间在基层一线摸爬滚打,经历过很多事情,有惊险危急的,也有情深意重的,但是唯有这个小故事,这段小经历,一直深刻在我的记忆里,每当现在想起,或者每当和别人讲起,都还是那么温暖,那么感动。
应该是1994年的事情吧。那时我还是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景山派出所的一名社区民警。
一个很平常的夜晚,我正在所里值班,突然一个小伙子来报案,说自己被一伙人骗了。经了解,这小伙子是宁波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年龄挺轻,大概20出头吧,他那天上午在宁波营运时,有3个人说要去温州,办完事情马上回宁波,讲好来回价格1200元。
下午,小伙子把3人送到温州市区的一个宾馆门口,他们叫小伙子稍等5分钟,他们到宾馆办点事马上就回来。但是,这3个人竟然一去不复返,后来怎么也找不到了,小伙子知道自己受骗上当了,因为车费一分也还没拿到,伤心的他只好来派出所报案。
听完小伙子的陈述,我在报案登记本上做了记录,因为这类案件一下子也无从查起,我只好安慰小伙子说,如果今后有类似案件破获了,我们会通知他的,现在只能先这样,以后小心点就是了。小伙子听了点点头,然后我也就去忙别的事情去了。
但是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我发现小伙子还坐在值班室里,在那里发呆。我就问他,怎么还不回去呀?还有什么问题吗?他可怜兮兮地回答,身边没钱,车里油也没了,回不去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还说自己刚开出租车没几天,没有经验,想不到竟然这么容易就被别人骗了,真伤心呀。
看着小伙子一副无助的样子,我的同情心油然而生,我问他,你回宁波需要多少钱?他说,大概200元吧,我说,那好,我先给你吧,我今天刚发了工资呢。小伙子非常感动,说我一定会还你的。我开玩笑说,没关系,不还我,我就当自己捐给希望工程了吧。
其实,在那时,200元对于刚参加工作的我,还真不是一个很小的数目呢。大概,那天我心情还不错吧,想起了要学习雷锋叔叔一把。
那时大概是五六月份,事后我也慢慢把这事情给忘了。一直到当年的农历大年腊月二十八的傍晚,我记得那天天特冷,还下着温州少见的鹅毛大雪,我在办公室正准备下班回家,突然从外面闯进一个人,一看见我就说:“同志,我来还你钱了!”我傻了一下,认出了小伙子,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说:“嘿,你汇给我不就行了吗?干吗还送过来呀?今天应该是跑生意顺路来温州吧?”
但是,小伙子后来的解释令我很感动,他说,他一直很感谢我那次帮助了他,素不相识,能把钱借给他,他说一定要亲手把钱还给我,因为开出租车,他以为总会有机会来温州的,到时候顺便来还我,但是,想不到从那天以后一直没有跑温州的生意,这不,明天就要过年了,他说自己是农村的,农村的规矩是,欠人家钱一般在农历年底前要有个交代,要么还人家,要么和人家说清楚继续借,他说我这钱一定得在过年前还你,所以,他今天是专程冒着大雪从宁波赶过来还钱的,而且,他还给我带了一只他妈妈在农村喂养的土鸡,以表感谢。这时候,我才注意到他手里拎着的袋子里还装着一只活的土鸡呢。
看着小伙子身上的点点雪花,我感觉自己的眼睛都有点湿润了,一股暖流涌上心头。要知道,宁波离温州大概有300公里呀,而且那时候还没有通高速公路,路况很不好,还有崎岖的山路,平时都至少得跑6、7个小时,何况那天还下着大雪呢!我真的感动了,那种感动,我觉得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是的,生活中确实还有很多丑恶的东西,特别是当一名警察,你每天都会看到一些社会的阴暗面,但是,这件事情使我相信,其实人性还是很善良很美好的,这个社会还是好人多,只要你对别人好,别人也一定会对你好,你感动别人,别人同样也可以感动你。(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