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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被指带枪殴打记者续:当事人否认敲诈勒索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1日08:12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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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南方日报(微博)》在线版连续报道了“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长牛豪持枪劫持、殴打记者”一事,引发了社会强烈关注。目前,牛豪已被停职。同时,犯罪嫌疑人牛豪等3人因涉嫌非法拘禁,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昨日新华社消息,漯河市警方称涉案人员牛豪供述他当时持玩具枪分别在漯河市金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附近以及驻马店市西平县境内麦地里对报警人袁虞卿进行威胁,案发后将该枪放置于家中。但是,当事人袁虞卿对南方日报记者称,“那应该是一把真枪”。同时,初步查实同利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所建房屋为违法建设,但是通报中并没有谈及“牛豪是否参与房地产开发”。

  ●南方日报记者 丁建庭

  当事人称听到子弹上膛声

  据了解,漯河市对“牛豪持枪殴打记者”一事高度重视,专门了成立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参加的调查组,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重点查证牛豪是否持枪、是否参与房地产开发、是否违法建房等问题。

  昨日下午,南方日报记者再次联系上袁虞卿、郭存根、周大增三人,他们告诉记者都已看到官方的最新通报。据袁虞卿介绍,看到牛豪“持枪”的除了通报中提到的他和李新村外,还有李新村的司机。当天,牛豪先用枪顶住李新村的头威胁不要多管闲事,随后只有他一人被“劫持”到驻马店市西平县境内的麦地里,而李新村和他的司机回了漯河,但吓得不敢报警。事后三人一起报了警,并且做了“牛豪持枪”的口供。

  袁虞卿告诉记者,牛豪曾用枪分别顶着他的头和大腿进行威胁,他感觉“枪是铁质的,而不是塑料质的,而且还听到了子弹上膛的声音”,他认为“那应该是一把真枪”。

  袁虞卿还表示,当天晚上他就报了警,如果警方当即对牛豪进行调查,“很可能就从牛豪身上直接搜出枪了”。

  三人被打否认因敲诈勒索

  针对网上和坊间流传的袁虞卿、周大增和郭存根三人被打系因敲诈勒索的说法,昨日下午,袁虞卿、周大增和郭存根三人都进行了驳斥。袁虞卿告诉南方日报记者,《中国经济时报(微博)》记者耿付安来漯河调查别墅事件,自己此前和他也只见过三四次面,这次是受邀陪同他们采访。

  郭存根告诉南方日报记者,他在这一事件中并未从事任何采访报道的工作,而那几天正好在漯河是因为“清明节回家探亲”。同时,郭存根也承认自己没有记者证,而是一家名为“人民在线”的商业网站的编辑。他表示,“有的报道完全是歪曲事实,我们将考虑起诉它”。

  周大增告诉记者,他虽然调查过“河畔雅墅”的问题,但并没有向耿付安提供过新闻线索,他更没有陪同耿付安前去现场进行调查。

  耿付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否认了“敲诈勒索”的猜测。他介绍说,他是接到郭存根的材料和电话去的漯河,到了现场后,“发现别墅规模并不大,当时就决定不采访了,根本就没有下车,结果就被牛豪等人拦住了,后来报警后就直接离开了漯河。”

  多家媒体同时证实,上述当事人并没有从牛豪那里收取过“封口费”,反而差点因为“牛豪在记者车上发现了5000元”而被控“敲诈勒索”。

  牛豪确实做了赔偿

  4月6日,《南方日报》独家报道了周大增和郭存根与牛豪通过中间人已经签订了“赔偿协议”,周大增告诉记者,牛豪已经将10万元钱全部交给了他们,每人5万元,因为郭存根已经返回北京,所以郭存根还有2.5万先放在他那里。

  袁虞卿告诉记者,他在“熟人的协调和各方的压力下”,已经去公安机关签订了“谅解书”,大致内容是“就牛豪误打一事,接受牛豪诚恳道歉,并接受经济赔偿5万元,请求警方对牛豪从轻处罚”。

  周大增和袁虞卿都表示,“作为个人,将不再追求牛豪的民事责任”,而刑事责任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和追究。三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多次强调,“绝不会更改口供”。

  官方通报还介绍说,“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调查组将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并且一查到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及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南方日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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