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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系列案牵出24省管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5日01:00  金羊网-新快报

  

  

茂名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系列案牵出24省管干部

  牵涉242县处级以上干部

  广东两年来74厅级干部落马;省纪委称汕头原副市长苏耀光案与原市委书记黄志光案无直接联系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粤纪宣 报道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从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336件10856人,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74人(另有5人案件去年未查处完),县处级干部503人。

  昨日,对于备受关注的汕头市原副市长苏耀光涉嫌受贿被查一案,省纪委副书记毛荣楷称苏案的发现只是个案,与此前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的汕头市原市委书记黄志光被查一案并无直接联系。在此期间,全省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604件,涉案金额11.2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9人,其中厅级干部16人,县处级干部87人。

  其中,立案查处涉及收送“红包”礼金案件2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4人。据介绍,2011年12月全省部署开展治理收送“红包”问题专项工作以来,截至2012年3月底,在短短四个月内,全省党员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缴交无法拒收的“红包”礼金共计人民币1352.12万元、港币26万元、美元2.5万元。

  “三打”以来

  3起典型商业贿赂案

  佛山市原名镇功能区管委会主任、禅城区委常委、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

  郑年胜收受巨额贿赂 挪用巨额专项资金

  2005年至2011年,郑年胜在担任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镇长、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名镇功能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在土地出租、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挪用巨额专项资金。目前该案正在查处中。

  阳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

  冯仕儒给黑恶势力 充当保护伞

  1997年至2007年,冯仕儒在担任阳江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司法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林国钦(已判刑)开设的赌场不查或通风报信等,收受其巨额贿赂。目前该案正在查处中。

  韶关市少数公安干警 收受赌博场所保护费

  近年来,在韶关市武江区、浈江区等地存在利用游戏设备进行赌博的现象,赌博场所公开化、规模化。2012年2、3月,共查封赌博游戏机室38间。韶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四支队大队长余某、浈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徐某、浈江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二大队大队长林某、武江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周某某、西河派出所所长陈某、西联派出所所长王某等6名公安干警涉嫌收受赌博场所“保护费”,涉案金额415.4万元。目前该案正在查处中。

  1起暗访检查发现问题案件

  为开发旅游项目清远市连南县政府违规征地

  连南县政府、县国土局、三江镇政府为开发旅游项目,在未办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对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动工填土,致使非法占用土地27.67亩。2011年11月,连南县国土局对旅游项目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处以罚款55.6万元。2012年3月,清远市监察局责成连南县政府向清远市政府作深刻书面检讨、三江镇政府向连南县政府作深刻书面检讨、连南县国土局向清远市国土局和连南县政府作深刻书面检讨;给予三江镇副镇长房志明行政记过处分。

  党员干部违法案件

  茂名市原市委书记

  罗荫国系列案牵出省管干部24人

  2009年以来,在省委的高度重视下,省纪委成功查处了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严重受贿案,市委常委、常务原副市长杨光亮严重受贿案,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受贿案,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受贿案,原副市长陈亚春受贿案,电白县原县委书记李日添受贿案等系列腐败案。

  全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其中立案查处61人,属省管干部19人、县处级以下干部4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

  据查明,罗荫国从1998年至2011年在担任茂名市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工程建设、资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等。

  该案仍在查处中。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冼文受贿千万被判无期

  1991年至2008年,冼文在担任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总经理、珠海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期间,在获取资金、项目开发、审批出租车营运牌照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153.22万元、港币1000万元。

  2011年12月,冼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2年3月,冼文被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其妻陈文娟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

  清远市原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

  阮灶新受贿1600余万被查处

  1988年至2011年,阮灶新在担任清新县委书记、清城区委书记、清远市政协副主席兼市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期间,在市政改造工程承建、推荐政协委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661.7万元、美元10万元。2011年8月,阮灶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汕头市原副市长

  苏耀光严重受贿移送司法机关

  2007年至2009年,苏耀光在担任汕头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获取土地、提高容积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2011年12月,苏耀光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州体育学院原院长

  许永刚学术不端新书过半系抄袭

  2004年5月,时任广州体育学院副院长许永刚向苏州大学提交了其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竞技体育制度创新中政府与垄断问题研究》。2006年4月,许永刚将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为《中国竞技体育制度创新》一书,书中抄袭46篇期刊和数据库论文的内容占该书比例达56.37%,构成论文抄袭。

  2011年3月,许永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调离广州体育学院,按副厅级干部安排工作。

  广州市花都区原区委书记

  潘潇受贿300余万获刑12年

  2005年至2011年,潘潇在担任广州市花都区委书记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单独或伙同亲属收受他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341万元、港币11万元、美元5000元。2011年12月,潘潇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目前,对潘潇的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办理中。

  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原主任

  李林受贿近300万被判7年

  2002年至2010年,李林在担任深圳市罗湖区副区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00万元、港币160万元;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人民币52万元。2010年12月,李林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2011年7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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