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审计署20日发布的24个市县2009年至2010年土地管理及土地资金审计结果显示,14个市县有22.35万亩土地征用等不符合相关规定。
审计署称,为促进落实国家有关土地政策,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审计署2011年对24个市(区)县2009年至2010年土地管理及土地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24个市县在土地出让、征用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不合规、不规范的问题,个别问题还比较严重。
在土地征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市县中,沈阳市、宜昌市等7个市县规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控制,征收集体土地20.41万亩;郑州市、佳木斯市等10个市县用地单位未批先用土地1.66万亩。
审计还发现,9个市县违规协议出让或违反招拍挂制度供地113宗、9210.49亩。例如,成都市等3个市2004年9月至2011年6月,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名义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55宗,合计882.45亩。芜湖市、中牟县和上海市青浦区3个市县两年度向禁止占用耕地的“主题公园”、低密度住宅项目供应耕地996.69亩。
审计指出,14个市县少征和减免土地资金40.79亿元,其中,郑州市、成都市、齐齐哈尔市等12个市县违规减免或以先征后返等方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35.65亿元。
此外,成都市、烟台市等11个市县共计97.19亿元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上述地区两年度土地出让收入实征额995.54亿元的9.76%,其中:用地单位直接向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支付开发费用18.83亿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78.36亿元。
审计还发现,郑州市、成都市等12个市县违规使用土地资金15.42亿元,占上述地区两年度土地资金支出总额1736.18亿元的0.88%。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市县政府和部门已收回违规使用的土地资金2亿元,其余违规资金正在积极整改中。
在整改上述问题过程中,各地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10名违法违规问题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此外,审计查出的3件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后,正在依法查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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