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近日召开全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提出:要严格执行市级机关车改有关纪律规定,不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等“四不准”,既是“底线”也是“高压线”,要杜绝“补贴照领、公车照坐”现象。
车改后预计节省支出15%左右
从去年10月18日起,温州进行市属国有企业公车改革,拍卖处置市属国有企业所有非生产经营性公务用车,现已车改完毕。
4月12日,温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拍卖处置除省管领导干部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
这次车改将涉及105个机关单位、207个事业单位,涉改人员1.2万多人。
其中,除根据《意见》保留的300多辆公车外,需拍卖处置的共1400多辆。
实行公车改革后,预计将比原来节省支出15%左右,而且公车拍卖处置还有一个多亿的一次性收益。
“四不准”是“高压线”
4月19日,温州召开了机关公车改革动员大会。
陈金彪提出了“四不准”:不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不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不准对外出租出借执法执勤用车;不准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上下班或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这是‘底线’,也是‘高压线’。”
这次动员大会后,温州相关单位要根据车改实施意见,制订本单位的车改方案,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月30日之前,要将车改方案上报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车改小组要对各单位的车改方案进行审核,将于今年6月底完成此次车改。
各县(市、区)也要于6月底之前上报车改方案,12月前完成车改。(据《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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