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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陕县4月23日消息(记者吴喆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对“杨新华交通肇事案”再审开庭,审理之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杨新华犯交通肇事罪,处以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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