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7日讯 (记者 郄建荣) 从修改土地管理法到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国土资源部正在加紧进行征地制度改革政策的研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今日提出,有关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将缩小征地范围,控制征地规模。
国土资源部早在2001年就启动了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南京市和苏州市等5省(市)9市的征地制度改革试点。2010年,国土资源部启动新一轮征地制度改革,天津、唐山等11个城市纳入试点。
在新一轮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中,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要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缩小征地范围,同时,决定在天津、重庆、沈阳、武汉、长沙、成都进行缩小征地范围的试点,探索合理界定征地范围,非公益性用地取得方式等。
王世元表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要重点把握五个方面: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征地,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二是缩小征地范围,控制征地规模;三是合法合规,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四是科学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被征地农民足额补偿;五是多途径安置被征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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