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浦发银行

扬州澄清奖励买房新政 毛坯房无法获得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09日09:55  北京青年报

  继去年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购房予以补贴后,扬州也出台个人购房补贴新政。昨天,有媒体报道称,“扬州个人买房政府最高奖励6%”。对此,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昨天下午发布《关于个人购买成品住房奖励相关问题的说明》,表示“政府最高奖励6%”存在误读,实际情况为“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

  核心

  澄清购房补贴新政 将严格执行调控政策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江苏扬州出台楼市新政,“个人购买住房政府最高奖励6%”。消息一经报道立刻引发全国不少购房者和业内人士的关注。据报道,这一新政名为《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由扬州财政局、扬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报道称,从7月1日起一年内,扬州将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根据不同面积进行“奖励”,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奖励最多,购房人可以获得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

  报道称,这一通知昨天上午还发布在扬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上,但下午已“不见踪影”。对此,多位业内人士猜测,该项新政或许难逃“短命”的归宿。正在外界猜测纷纷之时,昨天下午6时,该通知再次“重现”网站之上。与之前不同的是,一份名为《关于个人购买成品住房奖励相关问题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同时被发布出来。

  《说明》中称,目前部分媒体对文件精神存在错误理解:

  其一,对成品住房的概念,部分媒体错误理解为所有住房,此次奖励的对象仅为成品住房。成品住房是指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俗称“精装修房”。而针对成品住房进行补贴的原因,是为了避免二次装修资源浪费、提升住宅综合品质、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对提高房地产开发建设水平、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其二,对奖励幅度,部分媒体错误地写为购房金额的4%-6%。此次奖励政策应为: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

  而关于这一新政出台的原因,《说明》称“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成品住房,倡导科学居住理念”。据介绍,2011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扬州到2015年要实现市区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达到40%的目标,并要求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而目前扬州市成品住房占比明显偏低,缺乏有效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

  《说明》同时强调,“扬州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新政留出“检验时间” 实施日期定于7月

  昨天,扬州楼市新政吸引了不少业内人士和购房人的目光,大家共同感兴趣的一个问题是,在诸多城市房地产“救市政策”都遭遇“短命”的背景下,扬州缘何出台“奖励购房政策”?包括中原地产、上海复地等多家机构和房企的相关人士分析认为,扬州之所以在眼下出台该政策,原因有三:

  首先是该市房价下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显示,2011年9月后,该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连续数月环比下调。今年3月环比下调0.1%,同比更是下调了1.1%。

  其次是该市商品房成交量持续萎缩。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的相关信息显示,1-4月,市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49.0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6.71%;其中商品住宅32.1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7.61%。 4月,市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11.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3.84%,环比下降25.21%;其中商品住宅10.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3.9%,环比下降31.18%。 而从成交情况看,1-4月,市区商品房合同成交面积44.2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0.96%;其中商品住宅合同成交31.5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6.79%,住宅成交2501套,同比下降37.11%。4月,市区商品房合同成交面积12.56万平方米 , 同比下降1.17%,环比减少17.12%;其中商品住宅合同成交9.2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18%,环比减少17.42%。当月合同成交商品住宅共714套,同比下降16.69%,环比减少24.20%。

  此外,该市住宅存量持续居于高位,去化压力依然较大 。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认为,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扬州市区商品房销售持续低迷,受此影响,市区商品房存量逐步走高。截至2012年4月底总量达286.81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库存量160.05万平方米,市场去化压力较大。

  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扬州市此次出台的新政策给自己留了“搁浅”的空间:此通知的实施日期为今年7月1日,而不是在当下的5月,这或许说明,扬州市相关部门在出台该项政策的时候,本身就抱着一种“试一试”的态度。

  ■文/本报记者 余美英

  观点

  优惠并非针对首次置业者

  扬州新政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财政出资奖励买房,此举是否合适?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可能很多人对这个文件存在误解,这个文件主要是针对精装修房,有个概念叫‘成品住宅’,就是精装修房的意思。去年江苏省住建厅出的文件,要求各地推进成品住宅的建设实施意见。去年10月份,扬州市政府当天出了文件,要求推进这项工作,然后文件当中提到了对于成品住宅的开发建设方有些优惠,同时还规定了对于新购买成品住宅的购房者,也要给予一定的优惠。这次是扬州市财政局和房管局联合推的政策,就是针对个人购买成品住宅的优惠政策,我个人认为这个政策主要是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修房的落实细化意见,因为出台的时间节点处于现在非常复杂的楼市环境下,这样一出来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要‘救市’。”

  对于“救市”一说,杨红旭表示,“其实我认为这个面比较小,因为在杭州、扬州这种城市,精装修房的比重非常小,应该不会超过20%。所以我觉得这还是一个定向宽松的政策。”

  关于这一新政出台的原因,杨红旭表示可“二八分”——“80%的因素是为了落实相关部门推进精装修房的意见,因为国家是倡导精装修的,这样可以节能环保,减少二次装修污染;20%的因素我认为跟刺激市场有关。这个政策优惠的力度虽然比较小,但覆盖面比较大,只要是购买成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下,都可以获得奖励。”

  但杨红旭同时认为,政策主要应该对开发商给予优惠,对于购买者应该少优惠。“如果一定要优惠的话,我倒建议可以针对第一次购房者给予优惠,国家有关部门目前对首次置业需求保护是充分认可的,而(扬州新政)并没有区分是第一套房还是第二套房,或第几套房,只要去买这样的房子,都给优惠。”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分析

  微调政策如触及“红线”将搁浅

  统计显示,包括扬州在内,从2011年下半年至今,已经有包括上海、杭州、合肥等约30个城市相继从不同角度出台了楼市“微调”政策,包括普通住房“扩面”、松动“限购”、购房补贴、税费优惠等。

  在这些出台“微调措施”的城市中,具体看,上海、天津、重庆、武汉等城市放宽了普通住宅标准,对普通住房进行“扩面”,让针对普通住房购房人的契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刚需;马鞍山对自住性住房需求者与高层次人才购房给予所纳契税100%补助;常州、南京、吉林、合肥、沈阳等十几个城市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上调可贷款额度;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对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购房,进行补贴;长春与从化对购房落户适当放宽条件;中山上调“限价”价格;芜湖出台购房减税等。

  从效果看,上述城市出台“微调”措施后的结果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搁浅”类:如芜湖、佛山、成都、上海等城市松动“限购”的微调政策,均出现新政出台几天后就被搁浅的现象。如2011年10月11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现行限购政策和住房套数的基础上,允许增购一套7500元/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但当晚,该局网站便对外表示《通知》暂缓执行;另一类是“实施”类:与佛山、成都松绑限购不一样的是,天津、上海等几个城市扩大普通住房范围,在坚持“限购”等调控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出台保障和鼓励自住刚需的“微调政策”均得到了实施。

  “不难看出,未来楼市限购、限贷的调控方向依然不会改变。‘微调政策’一旦触及‘红线’,便会遭到‘搁浅’命运。”昨天,北京一位开发商如此表示。

  ■文/本报记者 余美英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更多关于 毛坯房 奖励买房 扬州奖励买房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