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11日消息(记者刘黎)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9月17日,合肥某中学一名17岁的中学生陶某某,因求爱不成,将打火机油泼向16岁的少女周岩,将其烧成重伤。昨天,此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一个月。被害人一方对此结果是什么态度?
昨天下午三点,记者在医院见到周岩时,她正拿着手机刷微博,看评论。4月23日在合肥的庭审结束后,第二天她就和妈妈返回了北京。
周岩:开庭完之后,我就是天天心情不好,也没有开庭前在这里吃得好睡得好了。
这几天甚至是日常的康复治疗,周岩都不愿意做,她的主治医生昨天上午还和她谈心谈了几个小时。
记者:你是在刷微博吗?在看评论?
周岩:对。
李女士:她这两天心态不好,我就不想让她看这些东西。
记者:你今天怎么都没去做治疗啊?
周岩:没那个心情。
记者:可是这个能停吗?
周岩:不能停也没办法。
周岩的母亲李女士说,有些后悔上个月带周岩从北京返回合肥参加庭审。用她的话说,9个小时的庭审,就像看了一场戏,双方当时没有达成任何共识。李女士表示,如果说上次庭审希望能公开透明,昨天就盼着有个公正的判决。
李女士:我本来从网上走的目的也就是想公开、公正,要透明。那他没有公开,我就期待他能公正。
3点25分左右,周岩的妈妈李女士接到了昨天去法庭听判决的周岩小姨的电话,电话很简短,只说判决结果是12年零1个月。知道了这一最终结果,周岩的声音忽然提高,情绪有些激动。
周岩:十二年零六个月我够都……我替法官执行算了……气死我了,干脆判当庭释放算了。
法院认为,被告人陶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1个月;同时,作案工具打火机予以没收。法院提出,陶某某未满18周岁,依法给予从轻处罚。
周岩的代理律师王亚林在接受采访时,也对法院的判决提出了异议。
王亚林:事实、定性、量刑都不服,第一关于涉案打火机的油量没有查清楚;第二要求法院对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但是法院没做;第三法院有两个酌定从轻的理由,我们认为不能成立。所以,我们将在法定的5天之内,请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
对于一审判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分析,法院充分考虑了公诉机关庭审时提出的10年到12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洪道德也作了进一步分析。
洪道德:第一,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就是说未成年人的犯罪造成后果再严重,最高也就是无期徒刑;第二点,法律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第三,我国刑诉法对未成年人有相对独立的诉讼程序,明确规定未成年人诉讼方针是“教育、挽救、感化”,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样一个原则。
昨天法院只是对案件的刑事部分作出裁决,由于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附带民事赔偿已经在5月4日撤诉,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从3月5日开始,周岩到北京接受免费治疗,还做了背部安装扩张器手术,隔几天,医生会给她的背部注射生理盐水,扩张皮肤,至少三个月后,就能利用扩张开的背部皮肤做植皮手术。周岩的母亲李女士说,周岩曾经想当一名主持人,还想过当律师,因为喜欢看盗墓小说,还想过当作家,现在住院,两三年内不可能回到学校上课,在她看来,判决结果并不重要,帮助周岩康复才是她所关心的全部。
李女士:我现在最大的目标,也不是想叫她学习很多知识,想叫她尽量能配合,把她的病能治好,是我最大的心愿。
除了左小腿,周岩的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她的母亲李女士说,周岩曾在镜子里看到过现在自己的样子,让孩子慢慢接受容貌的改变,帮助她树立信心,面对未来这也是她的期望。这个只有16岁的姑娘该怎样度过心理的坎儿,战胜身体的痛,等待她的,还有太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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