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0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通讯员李佳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季克异,在教育部直管体育教材研发期间,为某单位取得《中学体育实验教材》的代理发行权提供帮助,收受该单位给与的“好处费”13万余元。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季克异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季克异曾提出要开展一项旨在科学指导体育教学改革和体育师资队伍建设的课题。课题通过后,季克异负责“中学体育教材、教法研究”这一部分,但是教育部没有专门的科研经费。为此,他找到陈某请他资助,陈某欣然同意,但提出希望能够在某些省市代理发行这套实验教材。后在季克异的帮助下,陈某获得代理权。在此过程中,陈某曾先后多次、以各种名义给了季克异累计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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