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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板桥地方法院审理国民党中央委员连胜文遭枪击案,今天(11日)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决枪手“马面”林正伟24年。全案可上诉。
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之子连胜文,在2010年11月26日“五都”选前之夜,为新北市议员候选人陈鸿源站台,遭林正伟枪击、脸部中弹,参加造势晚会的民众黄运圣则惨遭流弹击毙。
板桥地检署侦办后,去年1月间依杀人、杀人未遂等罪嫌将林正伟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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