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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巧家爆炸案死亡职工家属要求追死者为烈士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5日16:40  潇湘晨报

  本报云南巧家讯5月10日,发生在巧家县花桥社区服务中心的爆炸案,4名死者中一人为国土局职工,其家属近日提出要追认其为烈士。

  当日9时,国土局矿管股职工胡宗玉、土地整理中心职工张迎波、地质环境股职工刘明,在服务大厅办理土地征收协议签订工作。3人面对农民并排坐着,胡宗玉坐在中间。爆炸发生后,胡、张重伤,刘轻伤。现年39岁的胡宗玉在送往医院后死亡。

  据国土局给县委、县政府办的报告,5月13日下午5点,胡宗玉的家属和亲人,相继到达县城有41人。国土局对其家属和亲属安排了食宿,正对其家属和亲人做思想疏导、安抚工作。

  胡宗玉家属提出三个要解决的事宜:一是要求追认遇害者胡宗玉同志为烈士;二是解决其妻子的工作问题,安排为在职在编职工;三是孩子的抚养、老人的赡养问题。如果以上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不同意签字。

  报告称,该局分别召开了局长办公室会议和职工全体会议,成立了“5·10”爆炸案件处置应急领导组。局长张洪盈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队、中心、白鹤滩国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并下设维护稳定、善后处置、医疗救助、后勤保障等4个小组,做好受伤职工和遇害者职工家属的思想疏导、安抚等工作。

  报告呈给县委书记方宗辉、县长丁开路和副县长文启聪。文是巧家县县城规划区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工作领导组的组长。

  记者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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