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5月17日电(记者杨进欣) 位于国家5A级旅游景区少林景区内的少林游乐公司探险城项目曾经是登封市大力支持的百项工程之一,但由于9年前的一纸拆迁令,项目不仅被搁置至今,而且土地被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少林景区管理局(简称少管局)占用牟利,公司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国家信访局和河南省领导曾就此事做过批示,但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政府强拆不补偿 少林景区霸占牟利
据介绍,少林游乐公司经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以及登封市计划、建设等部门同意,于1993年3月在位于少林寺(微博)武术馆东侧的少林景区核心地段,征用非耕地32.55亩用于建设探险城旅游项目。该项目当时为登封百强建设工程之一。1995年9月该公司取得了登封市土地管理局颁发的登国用(建)字第03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足额缴纳了有关费用。
2000年,登封市准备将少林景区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不允许在景区内搞建设。2003年,登封市对少林景区进行规划、拆迁、改造,已完成8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探险城项目也在拆迁之列。“公司的土地为国有土地,而政府按照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标准进行补偿显然不合适,因此双方未达成协议。”探险城旅游项目产权持有者甄水平告诉记者。
据介绍,在没有获得补偿以及未征得少林游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2004年3月,该公司约6.55万立方米土石方被强行挖走用于少林景区建设,公司土地原貌被严重破坏。被挖地块铺上了方砖,成为附近武校学员训练场地。2007年3月,因申报国家5A级景区的需要,少管局又擅自在少林游乐公司建筑物外墙体上粉刷上佛教塑像,并仿效《少林寺》电影中牧羊女形象雕刻了“牧羊女”塑像,作为少林景区一个旅游景点“牧羊区”;同时搭建“露天武术表演台”,武僧表演成为又一个旅游景点。
甄水平说,少林景区目前门票价格为100元,按少林寺游客年均流量1000多万人计算,这些年来我们又损失了多少呢?
严重行政不作为 问题解决一拖再拖
由于未能得到补偿以及土地被侵占,少林游乐公司原法人代表景铁林多次反映问题,2005年11月8日,国家信访局信豫字(2005)426号文将该公司反映的问题转交给河南省,时任河南省副省长秦玉海做出批示,并要求2006年1月上报处理结果。
2006年4月,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嵩阳办居民景铁林所反映少林景区拆迁问题的复查报告》指出,“该宗土地虽属划拨国有土地,但并非无偿划拨用地……拆迁该宗土地时,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价格应经有中介服务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2006年4月28日,时任登封市长吴福民同意了登封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意见,后来转交由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裴松宪解决该宗土地的拆迁评估工作。“如果当时有资质的机构作出评估,问题早就解决了。但嵩山管理委员会不给评估机构出具委托书,致使无法进入评估程序。为什么领导交办的事情有些人不执行呢?”5月11日,记者联系采访裴松宪,工作人员称他在开会,后来记者电话联系他也未接电话。
这一拖就是两年。后来由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下属机构少管局处理该公司补偿事宜。2008年4月,少林游乐公司委托河南世纪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评估值为单位面积地价2819.9元/平方米,但市政府并不认可。2012年1月,少管局委托河南明泰资产评估事务所再次评估,评估值仅为224元/平方米。
同一宗土地为何评估价相差如此悬殊?甄水平发现明泰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报告书》以郑州市对征收集体土地的(2009)127号文件作为补偿标准,把有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偿划拨取得的集体土地进行评估,并且回避了商业用地的事实。“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能一个价吗?2008年登封市区拍出的土地就达170万元/亩,况且我们还是在国家5A级景区内,商业价值更大。”
法人代表含恨去 此事何时妥善解决
由于探险城项目被搁置,土地被强行且无偿占用,而当初建设的借贷资金加上高额利息目前已达3900多万元,公司还债无门,已经倒闭。“我们当初上马这个项目也是为了响应登封市政府振兴经济的号召,为此我们向亲戚、朋友借了大量资金,好多都是高息贷款。这十几年来债主不断催账,我老伴景铁林作为少林游乐公司法人代表为此被司法拘留。他不停地上访,找领导协商,却毫无结果。因受不了推脱扯皮,欺瞒哄骗,致使患上严重的肝硬化、肝腹水,直至去年含恨去世。”甄水平说,“虽然我现在是该宗土地的产权持有者,我要想看看自己的土地,都必须买少林景区的门票才能看到。”
“这件事情早就该了结了,我们也想尽快解决。”嵩山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景水环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双方都同意找一家评估公司,如果评估结果双方都同意,再汇报给市政府,由市政府做出补偿。现在评估结果甄水平不同意,因此陷入困境。
“这种严重违背事实的报告我们怎么能接受呢?”据甄水平介绍,评估之前少管局曾与之协商,答应给予400多万元的补偿,并告知评估价也基本这么多。但她不相信评估价格会这样低,遂认可了明泰进行评估,但最终的评估结果竟然与少管局告知的补偿价格差不多。“《评估报告书》中竟称‘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这不是和少管局协商的吗?况且事后才知道明泰是一家资产评估公司而不是专门的土地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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