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董忠波 杜筱碧 翁简
本报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
视频:温州菜篮子集团原董事长被判死缓来源:浙江卫视《新闻深一度》国有企业温州菜篮子集团关系着温州老百姓的吃饭问题,结果却养了一窝蛀虫。昨天,原温州菜篮子集团16名高管在温州中级法院接受审判。
此案创造了温州的多个“之最”:涉案总金额高达3.7亿余元,案卷宗册23卷,开庭历时约43小时,判决书131页。
应国权在庭上推翻了所有控诉
昨天上午9:30,原温州菜篮子集团董事长应国权等16名高管被依次带入法庭。法庭早已坐满了近400人。
由于判决书太长,虽然法院特意制作了“精简版”的宣判词,仍然宣读了近2个小时。考虑到部分被告人年老有病,法庭允许他们坐着听审。
16名被告人总共聘请了27名律师,不少是温州律师界的“泰斗”,昨天只来了10多个人。
去年开庭时,应国权推翻了所有控诉,说“我之前受到了威胁,供述不真实。”
他说侵吞的土地本来就是给菜篮子发展公司的,他虚增职工人数主管部门是知情的,他也没有受贿。
法庭在判决书中一一做了辩驳。法庭认为,在共同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中,应国权是决定者、指挥者,情节特别严重。加上认罪态度差,依法应予严惩。
法庭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应国权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15名被告人分获有期徒刑13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不等;同时,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并责令其返还财物,退赔损失。
宣判结束带离法庭时,旁听席上有人朝被告人挥手。有的女被告人失声痛哭,拼命跺脚。应国权表情则相对平静,似乎结果早在预料之中。
7年时间
应国权等人侵吞公共财物超过2亿
2003年至2010年间,应国权等人共同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达2.16亿余元。其中,2003年至2006年间,应国权等人商量成立私人股份占80%的温州菜篮子发展公司,非法侵吞原本给菜篮子集团的国有划拨土地325亩。发展公司成立后,应国权等人用发展公司来不断侵吞原属菜篮子集团的业务,侵吞国有资产1亿余元。
2006年8月至2010年11月间,应国权等人共计挪用集团公司和发展公司3889万元,分别给应飞杭(应国权之子)承包经营的公司以及戴某个人用于经营活动。
1998年至2007年12月间,应国权等人为了多发工资、奖金,通过虚增职工人数虚报工资总额基数的方式,骗取工资数额共计1.15亿余元。其中,大部分资金集体私分给集团公司高管和中层干部,小部分资金集体私分给职工。
2005年至2009年间,应国权利用职务便利,在农贸市场摊位安排、水产生意等方面为水产商户黄建权谋取利益,收受黄建权现金共计25万元,并承诺给予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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