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记者 李莹 姜春媛
近日,有媒体报道郑州市一家幼儿园组织学生演出,规定“家长须购50元一张的门票”,此消息引发网友关注。28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分管物价的一位负责人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报道中所提的新起点幼儿园收费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现已将收取的门票费退还家长。
这位负责人介绍,看到相关报道后,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新起点幼儿园了解情况。经了解,此次演出活动是幼儿园自发组织的活动,演出费用是幼儿园单独向家长收取的。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民办幼儿园在收取费用时必须到物价局进行备案。这位负责人介绍,2011年,新起点幼儿园曾经到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就幼儿园正常收取的费用比如学费、住宿费、餐饮费等进行过相关备案。
“新起点幼儿园一方面未提前就收取门票费这一事项到物价局备案;另一方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门票费不在允许备案的范围内,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现已将收取所有门票费退还家长。”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现已责令幼儿园整改并停止收费,幼儿园收取的1万多元费用全部退还家长。有个别家长联系不上的,钱已退还至班主任处,随后再一一退还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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