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 通讯员/王艳珍)日前,经多个省级单位综合考评,位于沙田镇的东方明珠学校顺利获得“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称号。记者了解到,该校创立13年来,从未发生过一起校车安全事故。
“广东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由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等多个单位联合评出。在评选过程中,评审专家对学校校车安全驾驶、安全意识教育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东方明珠学校创立于1999年。据校方介绍,创校13年间,该校没有发生过一起校车安全责任事故,也没有发生过学生乘车受伤、走失和送错等现象,受到学生家长的称赞与好评。2010年,该校还投资450万元,购买12辆新校车,修建4000平方米停车场、车篷和车队办公室,安装车辆运行全程监控GPS系统,进一步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改善车队环境和司机工作条件。
东方明珠学校副校长贾成安主抓校车安全管理,他表示,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营,每学期开学初,校方都要与家长签订《学生接送协议书》,车队也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有效消除安全责任盲区。
学校还设有包括校园车辆安全检查在内的3个安全检查办公室,同时严把质量关,对校车司机采取重奖重罚策略。
值得一提的是,该校还加强对司机人性化、感情化管理,经常教育司机“如果是你的孩子在车上,你会怎么做”,并在每辆车的方向盘旁边都贴上一句警示语:“我的孩子在车上”。此做法受到各方的广泛好评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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