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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民警做小事 对群众是大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31日16:01  

  朱艳民,中等身材,三十来岁,河南省周口市城北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民警,一级警司警衔,人称“活雷锋”。他,胖而不肥的体格中透露出几分刚键,白静的面孔里给人以可亲可近的感觉。在警营内外,只要一提及他,就有说不完的故事……

  “朱叔叔,再过三个月我就毕业了,富士康昨天来我们学校招工,说我的技术中,要收我。我准备毕业后就去他们那打工,无论到哪,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您的帮助…”3月1日上午,民警朱艳民又收到一封来自周口XX技术学校的信。这次给朱艳民写信的是曾有“劣迹”的小青年李志(化名)。朱艳民与李志的“缘份”要从一起涉嫌盗窃案件说起。

  那是2010年年底的一天,朱艳民接手了一起涉嫌盗窃案件。怒气冲天的受害人要求公安机关严惩盗窃他电动车电瓶的小青年李志。

  “一个涉世未深、本该在学校读书的孩子怎么会作出盗窃的行为?其中必定有蹊跷。”朱艳民把孩子叫到一旁,耐心地与他交流起来。

  从谈话中得知孩子叫李志,生活在辖区的一户单亲家庭里,母亲在一个不景气的工厂打工,根本没时间照顾他,导致他早早缀学,流浪在社会上,养成了小偷小摸的坏习性。单纯处罚合法,但更要考虑社会效应。朱艳民将受害人拉到一边,把李志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了个明白。“我有一位邻居和他一样大,长相也非常象,经历也给他相同,俺俩关系不错,我常常给他讲故事,现在他在学样读书成绩可好啦!看到李志我就想起了他!李志这孩子给你造成的损失今天由我来付,咱不能把孩子一棍子打死,谁家都有孩子,我们也是从孩子那时长大的……”看到朱艳民这样替一个素不相识的小青年的前途着想,受害人逐渐消了怒火。

  事后,朱艳民把李志带到了自己家里,让家属给他做好吃的,让李志到邻居家亲身感受到同龄人的骄人成绩,而后对李志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并把李志亲手交给了他的母亲。朱艳民的言行使母子俩认识到这样无所事事,李志将要成为危害社会的人,迟早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周后,朱艳民帮李志联系了某技术学校,并帮他垫付了1000元学费。李志也很争气,从此,他改掉了不良习惯,学习十分卖力,学校教师都夸他心灵手巧。朱艳民和孩子的母亲十分欣慰。这不,李志刚有一个好消息,便立即写信告诉了朱艳民。 “我是一个小民警,能力所能及地为人民群众办点实事,是我最大的幸福。”朱艳民这样说。(任君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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