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专题 > 正文
中广网北京6月26日消息(记者马闯 焦莹) 我国法律规定,对特定专用资金可以设立财政专户,但目前我国财政专户设立存在数量过多、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听取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草案建议规定:财政专户是指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特定专用资金设立的专户,财政专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将财政专户收支情况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国库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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