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以下分别简称软促中心、电子信息研究院)等10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在未编报预算的情况下,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433.93万元发放津贴补贴。
2.2011年,部本级未按规定报经批准,支出节能惠民工程工作经费286万元。
3.2011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公用经费76.66万元调整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
4.2011年,部本级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项目单位重复申报并分别获得两个项目专项资金166万元和120万元。
5.2010年,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未经批准将“中小企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专项委托其控股公司建设运营,并将项目资金150万元转入该公司,其中61.97万元用于房租等非项目支出。
6.2011年,所属软促中心通过签订虚假设备租赁合同,将科技重大专项资金416.2万元转移至两家民营企业,在扣除37.27万元手续费后将余额以服务费名义转回部属其他单位。
7.2010年至2011年,所属4家公司在承担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中违规扩大支出范围,将178.6万元课题经费用于其他项目支出等。
8.2008年至2010年,所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在“985工程”二期财政专项资金中无预算列支研究生教学实验条件建设等支出1945.2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未将国际组织返还的垫付费用163.98万元冲减相关支出,导致多计支出。
2.2011年,部本级和所属电子信息研究院部分服务和设备采购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分别支出会议费和印刷费71.33万元、设备采购费287.14万元;所属电子信息研究院设备采购等实际支出565.01万元,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2011年,所属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以下简称软评中心)以“服务费”名义向其控股的赛迪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付款9500万元,实际用于偿还借款利息;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出租给该公司等,取得房租收入368.39万元。
4.2011年,所属软评中心调拨1亿元资金给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电子信息研究院,用于增加该院事业基金。
5.2009年至2011年,所属北航部分基建项目支出未按规定在基建账中核算,导致基建账少反映资产7676.22万元。
6.2009年至2011年,所属北京理工大学(以下简称北理工)部分科研项目的报销凭证中,有不规范发票404.2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30.84万元。
7.2009年至2011年,所属北理工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和图书时未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涉及金额1946.7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201.08万元;两项设备采购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也不符合规定。
8.至2011年底,所属北理工有15 647.32万元基本支出拨款未在规定的会计科目中核算;对下属公司投资的1500万元未在账面反映;良乡校区建设中存在少计建设成本、违反招投标规定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动用以前年度资金未编报预算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对未经批准动用项目经费问题,要求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将公用经费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对审核把关不严使项目单位重复申报专项资金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审批管理;对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将项目委托控股公司建设运营问题,要求责成其收回非项目支出并上缴;对所属软促中心违规转移财政资金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资金并上缴;对课题承担单位违规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北航无预算列支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对多计项目支出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或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对所属软评中心虚假支付控股公司服务费、未经批准出租房产等问题,要求责成其将资金收回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补办房产出租相关手续,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管;对所属北航账面少反映资产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所属北理工存在的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发票和投标单位审查,切实遵守政府采购规定,并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北理工良乡校区建设中的问题,已转送相关部门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严格项目审批,健全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有关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所属软促中心违规转移财政资金问题,已追回资金并上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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