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民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社会管理学院)、地名研究所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民政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08 962.5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民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93 505.2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 457.2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民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4 935.4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68.77%。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60.3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13.33万元。上述问题对民政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民政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能够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和所属社会管理学院、地名研究所未经批准,将4个项目的预算资金共305.94万元,调整用于其它项目支出。
2.2011年,所属社会管理学院多计当年支出252.55万元,用于发放2012年1月职工工资。
3.2011年12月,所属社会管理学院、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将601.85万元预算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有资金账户。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爱之桥服务社2010年11月处置账面原值77.18万元的小型普通客车1辆,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和报财政部备案,2011年收到处置收入2.2万元。
2.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将机关房屋租金、电信业务配合费等收入79.22万元,转作下属北京绿洁物业管理中心业务收入。
3.2011年,部本级及所属单位会议经费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01万元。其中,部本级将会议费结余3.71万元存放在会议承办单位;北京绿洁物业管理中心以会议费名义为机关服务局办理消费卡6.3万元,已消费1.2万元。
4.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局自行调减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后未相应核减工程款,导致多结算工程款46.92万元,其中26.88万元被该局挪用于购买办公家具及电器等支出。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民政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本级和所属单位未经批准调整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列支下年度支出、将预算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有资金账户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据实列支,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对所属爱之桥服务社未按规定程序处置固定资产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按规定处置;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向下属单位转移收入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部本级和所属单位会议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收回存放在会议承办单位的资金,责成所属机关服务局清退消费卡,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多结算工程款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多付工程款,清理购买的办公家具及电器并登记入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政部应按照批准的项目用途使用预算资金,严格履行调整事项报批手续;进一步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考评,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民政部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所属机关服务局向下属企业转移收入问题,该局已全部追回。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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