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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局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7日12:21  审计署网站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新闻宣传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防科工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国防科工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局本级未报经批准调整3个项目工作经费支出预算51.7万元。

  2.2011年,局本级在项目不具备立项条件的情况下,申报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经费预算80万元,当年未能组织实施。

  3.2011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批复所属单位预算15 511.86万元、动用基本支出结转资金281.18万元。

  4.2011年,所属事业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工作人员绩效工资20.6万元。

  5.2011年,局本级决算报表反映“国防科工局机关办公楼局部维修改造”项目支出380万元,实际支出332.18万元,多计支出47.8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房产出租收入66.0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2.73万元。

  2.2011年,局本级13个项目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商品和服务等200.72万元;所属新闻宣传中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20万元。

  3.2010年7月,所属事业单位收到价值共270.71万元的庆功、慰问品,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防科工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整项目支出预算问题,要求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报批程序;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未执行问题,要求尽快组织执行;对未经备案批复所属单位预算和动用基本支出结转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管理;对所属事业单位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绩效工资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决算报表反映项目支出不实问题,要求据实调整决算(草案);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上缴;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事业单位慰问品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纳入法定账册核算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防科工局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督促事业单位规范实物资产管理和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防科工局积极组织进行整改。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出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已将租金上缴中央财政。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外国专家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外专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专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外专局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4 312.85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外专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7 645.4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6 667.3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外专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4 051.8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9.65%。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35万元。上述问题对外专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外专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得到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1年,所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引进人才事业费”项目部分会议费、印刷费支出,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8.35万元。

  此外,局本级及所属机关服务中心2011年度预算中有3个项目在编报时未完整准确填写支出明细、测算依据及方法。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责成所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编报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专局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和政府采购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专局已责成有关单位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会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科学基金杂志社,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自然科学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会本级预算。财政部批复自然科学基金会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 485 970.49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自然科学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 466 165.6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9 804.8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自然科学基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 322 410.49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52 252.6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01 523.61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88.73万元。上述问题对自然科学基金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自然科学基金会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和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将年底追加的预算共计35亿元,提前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人为提高了预算执行率。

  2.2008年至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扩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实施费”、“大型修缮”3个项目和公用经费中“培训费”的支出范围,列支无关费用2100.62万元。

  3.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在非定点单位举办5次会议,会议费支出共50.52万元;自行调整会议费开支标准和范围,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4.31万元。

  4.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住房改革实际支出269.23万元,超出预算43.23万元。

  5.2010年和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出国费用实际发生639.95万元,超出预算33.9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1年底,自然科学基金会有25个中止或撤销项目的资助款未按规定收回,涉及金额479.29万元。

  2.2004年至2011年,自然科学基金会接收的共计54万元捐赠收入及相关支出未纳入本级法定账册核算,至2011年底结余13.81万元。

  3.2008年至2010年,自然科学基金会资助的234个项目逾期未结题,其中111个项目未提交结题报告,17个项目未按规定提交年度项目管理报告。

  4.2006年至2009年,自然科学基金会相关项目的依托单位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违规扩大资助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列支在职人员津补贴26.86万元,项目决算多计支出28.5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自然科学基金会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提前拨付项目经费问题,要求加强资金支付管理;对扩大项目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在非定点单位召开会议和超标准列支会议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会议费开支标准;对住房改革支出和出国费用超预算问题,要求严格预算支出;对未按规定收回中止或撤销项目资助款问题,要求按规定将资助款收回;对未将捐赠收入在本级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将结余资金收回本级管理,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资助的部分项目逾期未结题等问题,要求组织进行清查,责成相关单位按时提交年度管理报告;对项目依托单位违规扩大支出范围和决算不实问题,要求责成其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自然科学基金会应加强资助项目管理,强化对项目依托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项目成果绩效的考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自然科学基金会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具体问题正在整改中。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中央民族大学(以下简称民大)、民族文化宫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家民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家民委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63 163.2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国家民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51 905.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11 257.4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家民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26 127.2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2.3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62.7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631.3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7 063.62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家民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民委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委本级政府采购实际执行716.04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134.04万元;委本级和所属民族文化宫未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设备,涉及金额共394.35万元。

  2.2011年,委本级和所属3个单位分别在专项经费中列支656.19万元、371.49万元,用于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等支出;委本级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和职工独生子女医药费支出共71.47万元。

  3.2009年,委本级在所购货物尚未收到的情况下,提前列支家具和地毯购置款81.16万元。

  4.2010年,所属民大在采购设备尚未收到的情况下,提前列支设备款262.82万元。

  5.2011年,委本级报销使用的凭证中,有不规范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72.40万元,其中多付票款13.69万元。

  6.2011年,委本级委托不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承办部分团组出国,并用其开具的不规范票据报销支出162.38万元。

  7.所属民大“985工程”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09年至2011年,违规从“985工程”和“211工程”专项中列支228.01万元,用于支付与项目无关的费用等。其中,2011年发生163.41万元。

  (2)2004年至2008年,未经批准自行调整“985工程”二期预算212.01万元。

  (3)2009年,在未经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启动民族医药中试基地建设,支付装修工程和设备购置款316.45万元,至2011年底并无实际进展。

  此外,国家民委2011年度部分民族工作经费预算至当年7月才陆续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09年,委本级将“中澳少数民族地区消除贫困与人权事业发展研讨会”经费38.91万元,交由主管的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代收管理,已全部列支。

  2.至2011年底,委本级未清理核销868.04万元已出售房产,导致资产账实不符;未将已办理竣工决算的两处工程纳入法定账册核算,涉及金额6464.21万元;职工房屋租金和其他经费等收入1726.84万元长期在往来科目中挂账。

  3.至2011年底,所属高等院校的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4957.74万元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代收的本级房屋拆迁款1479.1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4.至2011年底,所属中央民族干部学院2009年交付使用的综合楼及其室外工程和防洪护坡工程仍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投资9626万元。

  5.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的中国民族经济开发总公司将原值164.03万元的3套商品房登记在职工个人名下,2011年8月出售其中1套得款205万元在往来科目中挂账,未按规定计作收入。

  6.所属民大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的问题。

  (1)2010年,未经公开招标发包基建装修工程,合同金额共205.35万元;采取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以协议供货方式购置设备支出480.37万元。

  (3)2010年至2011年,未经财政部门核准采购进口设备支出661.2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88.22万元。

  (4)2007年至2010年,先后购置价值共171.83万元的3台设备,一直闲置未用。

  7.委本级软件正版化专项整改工作不到位,2011年购置总价14.88万的国产正版办公软件,到年底仍未安装。

  此外,所属民族文化宫部分文物和图书未登记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家民委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对违规在专项经费、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等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对购置货物长期未收到并虚假入账问题,要求清理纠正;对使用不规范票据报销问题,要求清理不规范票据,追回多付票款;对出国团组组织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出国组织及经费管理;对所属民大“985工程”实施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对违规支出归还资金原渠道,并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报批程序,认真整改中试基地建设管理问题;对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按规定细化预算;对将项目经费交由所属单位代管问题,要求收归委本级统一核算管理;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清理纠正,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上缴收费和拆迁款问题,要求责成其按照相关规定尽快上缴;对所属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办理;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房屋产权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收回并清理规范,按规定核算处置售房收入;对所属民大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的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采购管理规定,合理安排设备购置;对软件正版化专项整改不到位问题,要求尽快安装已购置的国产正版办公软件;对所属民族文化宫部分文物和图书未登记入账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民委应严格预算支出,强化对民族工作经费的管理;加大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力度,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规范其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等活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民委高度重视,对预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公务接待等方面规章制度作了修订,正在研究制定民族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和支出范围。对使用不规范票据报销问题,已全部追回多付机票款;对所属民大专项经费违规开支问题,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对所属单位未按规定上缴行政性收费问题,已按规定上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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