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江苏)省政府在网站上公布一批最新信息,其中包括医保异地结算、免费孕检试点扩大等都事关民生。同时,省政府还公布了一批厅局机关人事调整信息。扬子晚报记者 石小磊
关键词:晒“三公”
两年内省级“三公”全公开 今年10个试点部门先公布决算信息
包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在内的“三公”经费何时公开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省政府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中明确列出9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推进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文件要求,省级部门“三公”经费两年内全部公开并细化。“三公”经费栏目还要细化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通知还要求,2012年,除涉密部门外,省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全部公开,同时今年将选择10个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试点,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部门决算公开范围。此外,省级财政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民生类专项支出将逐步纳入公开范围,争取年底前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政专项支出全部予以公开。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省公安厅、省高院等一些单位公布了财政预算情况。
附:2012信息公开9大重点领域
1、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
2、保障性住房。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
3、食品安全。及时公布食品行业动态信息,逐步公开年度等级评定,以及相关产品监督抽查情况。
4、环境保护。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实时公开PM2.5试点监测数据,主动公开环保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名单。
5、招投标。全面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主动将较大事故挂牌督办情况、重大事故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查处结案情况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7、房屋征收、土地征用。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
8、价格和收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时,要公开调整的原因、标准和执行期限。
9、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大对省政府十大重点工程、百项考核指标落实情况的公开。
关键词:免费孕检
104个县(市、区)纳入免费试点 居住半年以上者也可享受
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国家级试点县(市、区)从9个扩大到63个,省级试点由17个扩大到41个,实现国家和省级免费试点全覆盖。
为支持做好2012年全省范围试点工作,省财政将按照每对夫妇检查经费240元的结算标准,建立健全全省、市、县财政分担比例机制并足额安排专项资金。具有本地户籍或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生育政策,准备怀孕的夫妇均可享受孕前医学检查14项、基本服务项目5项的免费政策。
关键词:医保异地结算
2015年省内异地即时结算 患者不用先垫钱再报销了
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十二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012年-2013年,全面推进15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开。而与患者最息息相关的是,2015年我省将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
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使患者就医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2015年,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制定并完善流动就业人员跨地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关键词:整治化工污染
县级政府一律不得审批化工项目 1亿元以下“小化工”进不了江苏
省政府决定,2012年至2014年,用3年时间在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方案提出,到2014年年底,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水源地的化工生产企业原则上全部迁出或转产、关闭。同时,各县(市、区)一律不得审批化工项目。
《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中规定,化工项目的核准(备案)由省辖市以上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一律不得审批化工项目。新建化工项目投资额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必须进入化工集中区。对部分所需投资规模不大的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工、能源和生物化工类项目,以及采取化学方法进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规模限制可适当放宽。
2014年年底前,在重点区域内的化工生产企业一律迁出,对主动搬迁退城、转产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同时,为了控制区域风险,化工集中区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不少于500米宽的隔离带,并适当设置绿化带,隔离带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关键词:人事任免
省政府公布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任命赵深同志为省档案局副局长、省档案馆副馆长;
任命高清同志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章大李同志为省民政厅副厅长;
任命曹玉梅同志为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任命王仁政同志为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秦正宝同志为省民防局副局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徐开信同志为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沈振新同志为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丁军华同志为省铁路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曲福田同志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宝娟同志的省民政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陈涛同志的省商务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吴以桥同志的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