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针对吕秀莲昨天转述陈水扁的话,指扁曾在北所三次自杀,台北看守所回应表示,扁在北所羁押期间确实曾经三度绝食,媒体都披露过,至于撞墙等自杀行为,则根本不可能发生。根据台北看守所纪录,扁在羁押期间确实曾三度绝食,首度绝食是从2008年11月12日收押起,至11月16日被戒护到亚东医院就医,19日打点滴返所,10天后开始进食。2009年2月20日,扁二度绝食,但3天后就在吴淑珍劝说下恢复进食;2009年5月8日北院裁定延押,扁第三度绝食,被送往新北市立医院板桥院区戒护就医,12日出院,14日停止绝食。北所指出,陈水扁在所期间属于羁押被告,非一般受刑人,每天皆可会面并与律师讨论案情,等于是天天与外界接触,他在所内状况基本上已半公开,若是真有自杀情事,根本不可能瞒过家属及律师,老早就曝光,且24小时都有监控,并未发现他有撞墙等自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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