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市时报记者 许建龙 程浩 特约记者 郭梓盛
今年1月11日,昆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召开之前,人大代表李春光通过微博征集民意。
“不停到停车位会被罚款,停到停车位又收钱。”面对网友的“牢骚”,李春光认为,如今免费时代已经过去了,停车收费正常,但更关心“谁在收”,“收了干什么”。李春光发现,虽然媒体曾多次对道路停车泊位费用收支等情况提出过质疑,但并没有获得清楚的答复。
于是,李春光在会议期间提交了关于对昆明市道路停车泊位费用收支等情况进行信息公开的建议。他建议,公开昆明驿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及资产状况、费用收支、与其收费权相对应的义务范围及承担情况,以及获得独家收费资格的程序及相关协议、文件。
建议递交后,李春光也曾和交管部门进行了面商,但没有得到停车泊位费用收支情况的信息。直到6月5日,李春光以人大代表身份应约与昆明市国资委领导面商,并拿到了书面正式答复。
驿通公司提供的3年平均收益数据显示,2009年每个路内停车泊位年均可收费6290元;2010年每个路内停车泊位一年可收费7365元;2011年每个路内停车泊位可收费7650元。3年平均折算,昆明一个路内停车泊位年均收费7102元。
如果以昆明路内其他1.8万个社会停车泊位计算,一年的泊位收益是1.27836亿元。这近1.3亿元的路边泊位收益上缴和税收上缴,目前仍处于监管失控状态。
李春光表示,昆明市道路内划线收费车位约为2万个,而驿通才有2000多个,那么其他90%的停车位是谁在收费呢?道路停车收费乱象又是怎么回事?收的钱又去了哪里?
带着这些问题,7月3日,昆明市交警支队勤务处副处长殷灏接受了本报独家专访。
专访
1.8万个路内停车泊位无一经过审批
都市时报:昆明市内泊车资源真正掌控在政府手中的有多少家?其他收费单位有没有经过审批?
殷灏:据我们所知,目前,驿通公司是唯一一家经过授权的收取市政道路停车费的特许经营单位。交警划给驿通管理的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每年都有变化,去年是2154个,今年因为新闻路交通疏导的需要,30个合法停车泊位取消,目前只有2124个。
其他的收费单位比较复杂,主要是道路产权不明晰,有的不属于市政道路。如金实雄达茶城附近的路,官房集团代建以后没有交给政府,产权还在官房集团手中,每天有人指挥车辆停放并收费,没有经过任何批准。而白马小区近华浦路一段属西山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产权,开放式小区的停车泊位与城市道路相连,很多收费单位都是把小区专业停车场的收费许可无限延伸,对道路内停车也实施收费营运管理。问之,答曰产权属开发商,物管公司只是代收费。
此外,还有一些市政道路,夜间车辆盗抢案件频发。为了维护当地的治安,辖区派出所找一些联防加强路内停车管理,夜间少量收取一定费用,也没有任何依据和审批收费手续,但帮助业主看护车辆,这种情况在昆明也较为普遍。
驿通公司收费泊位属国有
都市时报:目前,昆明市道路划线停车收费的车位有多少个?除了划归驿通公司的2100多个停车位外,还有没有划归其他收费单位?交警支队与驿通公司是何种关系?
殷灏:根据交科所提供的调查数据,昆明市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总共有2万余个,除了驿通公司掌控的2100多个以外,其他1.8万个收费停车位从未在交警支队备过案,有单位前来咨询过也备不了案。因为政府认定的拥有特许经营的收费单位仅此一家——昆明驿通公司。
2005年3月,驿通公司由云南安通实业公司、昆明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共同出资10万元组建。其中昆明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出资8.5万元,由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业务管理,昆明市国资委授权其从事昆明市路内机动车临时停放服务。
后经2005年6月2日和2008年6月5日的两次股东会决议,云南安通实业公司、昆明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持有的合计10万元股份,先后转让给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
2008年5月,驿通公司划归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注册资本金由10万元增加至40万元。昆明市城投公司出资30万元,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出资10万元,驿通公司成为昆明市城投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0年6月,驿通公司整体划转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原昆明市城投公司30万元出资划转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驿通公司成为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从中不难看出,市政道路(国有道路)的停车泊位划线管理由交警负责,然后交给获得政府授权的国资公司进行特许经营,交警与驿通公司并不发生直接联系和经济往来。
停车收费乱象亟待整肃
都市时报:为了国有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市政道路停车泊位是否会越划越多?
殷灏:非也。如今昆明道路的通行情况也不允许无限制地扩大路内停车泊位数,市政道路因其特殊性划线泊位呈逐年递减之势。从2005年的2600多个递减到现在的2100多个就很能说明问题。
新修订的《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于今年7月15日实施。办法规定: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占用路内临时停车泊位从事非交通活动。
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不得影响行人、车辆的通行。禁止在城市主干道、主要的次干道和车行道宽度小于7米的道路(单行道除外),妨碍过往车辆及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距离公共汽车站台、急救站、消防栓等公共设施30米以内的路段,交叉路口、学校出入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环岛、高架桥、立交桥、引桥、匝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上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路内停车资源肯定越来越稀缺,我们期待把更多的道路资源纳入市政道路统一管理,统一授权特许经营,这样才能规范道路停车位。
今后乱停车
交警锁车轮
都市时报:是否所有的道路都将由交警纳入管理,对非市政道路有无处罚权?7月15日后如何加强路内停车管理?
殷灏:逐步解决,当然是新建停车设施,合理设置路内泊位,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打击力度。7月15日后,将凡擅自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市交警支队要责令其恢复原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同时,为了加强对主城支次道路乱停车的管理,交警计划将对乱停放车辆采取锁车轮的方式,并进行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昆明市交警支队正在购置一批车轮锁,车轮锁上将印制着各个交警大队的名称和电话,便于车轮被锁的车主能够通过电话请民警来开锁。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非市政道路的路产路权不清晰,有些路内收费的单位个人只能以协调、劝说为主,宜疏不宜堵。只有政府从开发商手上接过来的市政道路,才可以加强划线泊位的管理。
收费去向成谜
无人问津
都市时报:为什么我们看到路边收费的人大多数还是有发票?这部分资产流失了多少?
殷灏:发票分好几种,有些完全是由路外专业停车场的发票代替路内收费开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假发票比较多。目前这一块还暂时难以统计。比如,截至今年5月底,在昆明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备案在册的停车场共有743户,泊位110896个,他们中的某些停车场经营户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把发票用在路内泊位上的情况有多少,这就很难查清楚了。具体的收费情况只有税务部门才能说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