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轰动一时的福州念斌投毒杀人案,历经6年8次审判,4次被判处死刑,并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至今未果。辩护律师指出,历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并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法院依据同样的证据却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相反,辩护人却发现越来越多的疑点和瑕疵……
法治周末记者 刘立民
发自福建福州
“在刚接触这起案件的时候,我对念斌也持怀疑态度,随着对案情的深入了解,我越来越坚信这是一桩假案,念斌是冤枉的。”
2012年8月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对“念斌投毒案”第3次开庭二审,这起被列入福州市2006年十大刑事案之一的案件再次引起公众的关注,北京律师张燕生正在整理案卷材料,做着出庭前的准备。
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是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认为其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念斌在公安机关预审阶段对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2007年3月,本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念斌当庭翻供,“我是冤枉的,公安把我吊起来打,我讲的都是公安教的”。然而,法院未采信他的庭审陈述。2008年2月,福州中院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念斌死刑。
念斌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08年12月,福建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09年6月,福州中院再次判处念斌死刑。2010年4月,福建省高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裁定维持对念斌的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念斌命悬一线。
经过漫长的6个月等待,2010年10月,最高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核准并撤销福建省高院的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福建省高院经过重新审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1年5月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发回福州中院重新审理的裁定。
2011年11月,福州中院又一次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念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念斌不服,第3次提出上诉。
至此,念斌涉嫌投毒案从侦查机关到法院,历时6年,经过8次审理,念斌4次被判处死刑,3次被撤销判决或裁定发回重审。
张燕生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其实,历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并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法院依据同样的证据却作出截然不同的判决,相反,辩护人却发现越来越多的疑点和瑕疵,庭审实际上是公诉人针对辩护人质疑如何自圆其说的过程。”
一包香烟引发的投毒案
福州市平潭县,位于福建省东部海域,是大陆距台湾最近的一个岛县。澳前村隶属于平潭县澳前镇,开车到县城仅需10分钟。
时光倒转至2006年7月27日晚上10点多,澳前村的夜如往常一样平静,早睡的人已经进入梦乡。
突然,开杂货店的村民丁云虾家忙乱起来,10岁的大儿子俞攀和8岁的女儿俞悦相继出现腹疼、头疼、呕吐和抽搐等症状,闻讯赶来的爷爷奶奶立即用上偏方,擦清凉油、灌草药水,但都无济于事。
这时俞家人才意识到不是着凉那么简单,赶快叫醒熟睡中的小儿子俞涵,一起赶往平潭县医院。到医院后,6岁的俞涵也发生呕吐等中毒现象。
丁云虾时年32岁,3年前,丈夫俞建平死于海难,只留下她和3个未成年的孩子,丁云虾租赁村民陈炎娇的房子开了家杂货店,以此来养家糊口。然而,祸不单行,经受过丧夫之痛的她又要遭遇失去一双儿女的噩运。
虽经医生的奋力抢救,最终未能挽回俞攀和俞悦兄妹俩的生命,所幸小儿子俞涵并无大碍。
当夜,与丁云虾一家共进晚餐的房东陈炎娇母女也出现类似症状,她们到医院经过洗胃治疗后痊愈。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
第二天,福州某新闻网站最早披露这一事件,报道称:“平潭6人食物中毒,两儿童死亡,疑老鼠药中毒,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很快,一条爆炸性新闻在平潭这个岛县传得沸沸扬扬,“7·27特大投毒案成功告破,投毒者竟是丁云虾的邻居念斌”。
念斌同为澳前村人,时年30岁,同样租赁陈炎娇的房子开着一家食杂店,只不过开业时间比丁云虾早几个月,两家食杂店经营品种相似,仅有一墙之隔。
中毒事件发生后,警方曾经3次传唤询问念斌,直到2006年8月8日,念斌才交代了作案经过。
“这事是我做的,我在水中下了毒。”据案卷资料,念斌投毒的动机是,2006年7月26日晚,一名顾客来买香烟,被丁云虾招呼到她的店里,抢了念斌的生意,念斌因此怀恨在心,想教训一下丁云虾,“让她肚子疼,拉拉稀”。
当夜1点多(7月27日凌晨),念斌用一个空矿泉水瓶加入2cm高的清水,然后从抽屉中拿出准备毒老鼠的鼠药,撕开口兑入半包,用手摇匀,悄悄走到天井中丁云虾的煤炉旁,顺着烧水的铝壶壶嘴将较清的毒水倒入。事后,念斌把沉淀有米糠杂物的矿泉水瓶和家中剩余的鼠药扔到附近垃圾筐里。
此后几天,在公安机关的数次讯问笔录中,念斌均作出有罪的一致陈述。
扑朔迷离的案情
“我是冤枉的,是公安教我这么说的!”2007年3月,在福州中院第一次开庭时,念斌即发出这样的呼喊。
念斌说:“他们把我吊在窗户上,两肋垫上书本用锤子敲打,用竹片挑,并威胁说如不承认就抓我妻子,我疼痛难忍,又担心妻子被抓无人照顾家人,被迫按照公安的提示承认有毒,所述内容全是编的。”
2008年,张燕生和公孙雪两位律师作为辩护人介入本案后,果然发现念斌编得并不圆满,越来越多的疑点呈现出来。
关于毒药来源的交代,念斌说在案发6天前,他从街上一个地摊买的,卖鼠药人50多岁、理平头,而公安机关认定的卖药人杨云炎是一位70多岁的秃顶老头。
念斌说鼠药经水浸泡后像淘米水那样的颜色,但杨云炎卖的鼠药加了警示色,从公安机关提出的拌药器皿上可以看到红黄等颜色的粘留。
“买了两包鼠药和一包蟑螂药,买回来先放在电话机旁柜子的抽屉了,这事没有告诉妻子,按当地风俗,买了鼠药告诉家人就不灵了,几天后撕开一包,摆放在货架的最上层,7月26日夜投完毒后把剩下的鼠药、蟑螂药、货架上的鼠药全扔了,拿货架顶上的鼠药时还撒了,我用嘴朝墙里吹了吹……”念斌的讯问笔录中有这样的陈述。
张燕生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不符合常理!念斌的儿子刚刚5岁,正是活泼好动的年龄,鼠药放在矮柜的抽屉里,里面还有儿童常用药,难道不担心孩子误食?我们询问过多名当地人,都没有听说买鼠药不能告诉家人的习俗。”
2012年8月18日,记者在平潭县澳前村做过调查,很多村民称没有买鼠药不能告诉家人的习俗,最后平潭县一位乡干部向记者讲述了这个习俗的由来。
“有,个别村庄确实有这方面的说法,原意是摆放鼠药的时候不能说话,怕老鼠听见就不吃了,但前提要保管和摆放好鼠药,千万要提防家人误食,尤其是孩子尚小的家庭。”上述乡干部说。
公安机关把念斌陈述的放过鼠药的地方都做了提取,包括货架顶上曾经撒落鼠药的位置,经过检测未发现鼠药成分。
投毒过程也比较蹊跷,据念斌交代,夜里1点多,不敢开灯,看到铝壶嘴还冒着水汽,顺着壶嘴把鼠药倒进去。
对此,律师曾做过现场模拟试验,7月27日是农历初三,没有月光,天井内没有灯光,“根本看不到水壶冒蒸汽,我们试了几次,用矿泉水瓶对壶嘴,看不清楚,根本灌不进去,最后没办法用手抓着壶嘴倒的,还撒到手和煤炉上,我们平心静气尚且如此,投毒者当时的紧张程度可想而知”。
但公安机关从壶嘴内外及炉台上,均未检出鼠药成分。
水壶和水壶里的水,是检察机关指控念斌犯罪的毒源所在,也是本案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如果水壶中的水没有毒,那么所有的指控将化为乌有。
据证人和被害人陈述,2006年7月27日下午两点左右,丁云虾的公公俞兆发从鱼饲料里挑选了一些鱿鱼和小杂鱼送到食杂店,房东陈炎娇为丁云虾做菜,她先用了一部分铝壶的水“捞”鱿鱼,后又做的酱油炖杂鱼。
当天下午4点,丁云虾大约用了铝壶一半的水煮稀饭;5点,陈炎娇的女儿念福珠又帮丁云虾炒鱿鱼,大的鱿鱼切成段,做了一道青椒炒鱿鱼。
吃晚饭时,陈炎娇和丁云虾两家人聚在一起,各自吃自家做的稀饭,鱿鱼和杂鱼是共同享用的,丁云虾看店吃饭较晚,鱿鱼已经吃完,她只吃了稀饭和杂鱼。当晚,两家人出现中毒反应。
案发当天,平潭县公安局即提取了铝壶、炒菜铁锅和煮稀饭的高压锅,经过检测,铁锅和高压锅均检出氟乙酸盐鼠药成分,铝壶却未能检出有毒物质,但在瓶装分送的被称作铝壶的水中检出氟乙酸盐。
律师对此提出质疑,被刷得干干净净的炒菜锅和高压锅检查出有毒物质,而满是水垢的毒水之源铝壶却没有毒,那所谓的铝壶中有毒的水从何而来?
在平潭县公安局办案人员林某于2011年7月13日出具的最新情况说明中,出现了自相矛盾的说法,将铝壶提取时间推后了13天,“经过本人认真回忆,8月9日下午2时念斌供述将鼠药投放在丁云虾烧水壶中,技术人员发现该铝壶未提取到案——提出铝壶送检时,水较满怕外溢,倒在矿泉水瓶中,”一同送福州鉴定。
那么,这把铝壶及壶中的水13天来放在何处?有没有使用或二次沾染有毒物质?不得而知。
作为作案工具,念斌所说的扔在垃圾筐中的鼠药和矿泉水瓶,公安机关均未找到。
公安办案人员立功受奖
据当地媒体报道,2006年8月23日,平潭县委、县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对侦破“7·27”投毒杀人案等3起特大刑事案件的有功人员通报表彰,并向3个专案组奖励现金5.6万元。
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主办此案的平潭县公安局侦查员翁某,也因此提拔为刑侦大队的中队长。
然而,面对念斌案审判机关所处的窘境,有法律专家认为这是公安机关急功近利埋下的伏笔。
中毒一般分为3种情况,误食、投毒和自杀,在怀疑人为投毒的同时,也要对另两种情况进行排查。
透过案卷材料发现,在案发的当天,尚未确定中毒是何有害物质所致的时候,平潭县公安局便决定刑事立案侦查,主观臆断为人为投毒。
顺着人为投毒这个思路走下去,投毒者与被害人必有仇隙或利益纷争,两家食杂店开在一处,同行是冤家,念斌便成为最大嫌疑人,侦查人员于7月31日取走了念斌店通往天井的门把手,送交检测机构。
一天后,福州市公安局技术检验部门作出“倾向于认定门把手上含有氟乙酸盐”的分析意见,公安机关便锁定念斌,投毒者“非你莫属”。
庭审中,公诉人曾把这份门把手的分析意见书作为念斌有罪证据出示,辩护人认为,这份报告似是而非、模棱两可,不能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最后支持了辩护律师的意见。
2011年7月,平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就这份门把手分析意见书作出说明:“经询问技术人员,发现门把手上的残留物质较多,经检验反映具有氟乙酸盐的基本特征,但不典型,故无法出具明确的鉴定意见。其出具分析意见书的目的是为侦查员提供侦查方向。”
侦查机关的做法,也被受害方提出质疑,他们在网上发布文章,其中提到“公安机关在侦查程序上存在漏洞,被对方辩护律师抓住”,才使得本案一波三折。
两个家族反目成仇
丁家和念家,是澳前村的两大姓,其间相互通婚,亲戚朋友重重叠叠,念斌的五哥念孝松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念斌与丁云虾的弟弟关系非常好,是没有磕头结拜的好兄弟,念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抓后,身在国外的丁云虾的弟弟打来电话,哭着说怎么可能,他也不相信这是真的。”
念孝松说,2006年8月10日,公安人员去封念斌的食杂店,当着百多名村民的面,宣布投毒案成功告破,凶手是念斌。顿时,愤怒的丁家人和俞家人纠集数百人,打砸了念斌与父母、哥哥共居的家。
这是一幢在农村标准不错的二层小楼,如今已人去楼空,一片狼藉。门窗玻璃全部毁坏,室内没有一件完整的家具,中厅地面上还留有一堆灰烬。
据村民反映,念家也是一个不幸的家庭,两个哥哥死于癌症,母亲也是食道癌患者,父亲在念斌被抓3个月后辞世。
“父亲临终前对我们说,这事要是念斌干的千刀万剐也不冤,如果不是他干的就是倾家荡产也要救。”念斌的姐姐念建兰38岁仍未出嫁,她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为了父亲遗愿,同胞之情,暂时不谈婚论嫁。
陈炎娇家的门店早已转租他人,法治周末记者找到不远处丁云虾的公婆家打听下落。
“我们不想说什么,他自己都招认了,只盼法院尽快公正判决。”丁云虾说在外治病,其婆婆通过电话向记者转述了她的意思。
念斌投毒案,在平潭几乎家喻户晓,即便160公里外的福州也有很多人在关心这桩案件。据关心本案的人士说,每次开庭审理,双方家族都要去很多人,法院也要调动多名法警维持秩序,阵势很大。双方见面常常恶语相向,甚至发生肢体冲突。
“案子拖来拖去,对原被告双方及家人都是折磨,对国家审判资源也是严重的浪费,更有损司法机关的公众形象,希望这次福建省高院的二审能够一锤定音。”平潭县政府一位干部表达了自己想法。
8月21日,记者在即将发稿时获悉,福建省高院原定于8月底开庭审理的念斌投毒上诉案,有可能推迟,具体日期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