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动机
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强拆依然屡见不鲜。但强拆居然拆到作为国有资产的铁路局乘务员公寓,则不免令人惊诧。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铁路局找相关部门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对此负责的人。《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对这件蹊跷的事情进行了调查
特别调查
本报记者郭毅张冲
黑河市地处黑龙江省最西北边,与俄罗斯仅一江之隔,为我国北方重要的边陲贸易中心。上世纪90年代初,虽然当时的黑河资源丰富美丽富饶,但边陲城市铁路交通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仍然给城市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障碍。
在时任黑河市领导的多次“声援”之下,哈尔滨市铁路局开通了名为“黑河号”的专列,成为黑河市发展的重要推手。
“我想当时哈铁领导怎么也不会想到,多年后的今天,作为国有资产的‘黑河号’乘务员公寓的大楼,竟然被黑河政府按照‘无主房’给强行拆毁了。”哈铁房产处郑智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傍晚强拆
多次报警仍遭严重毁坏
哈尔滨铁路局一些上了年纪的老职工都知道,“黑河号”是1993年开通的。当时“黑河号”是傍晚从哈尔滨东站始发,途经哈尔滨站、北安、孙吴等站点最后到达黑河,车辆夜间行驶,白天时,专列乘务员们就到黑河市的哈铁乘务员公寓临时休整。当时的乘务员公寓就在黑河市西兴路48号的黑河市政府工业局办公楼2-3层。
如今,哈尔滨开往黑河的列车从最早的每天一趟已经增加到现在的每天三趟,且每趟车都增加了一节乘务员休息车厢。从2005年起,黑河市西兴路上的这栋乘务员公寓开始闲置。
直到今年的5月23日傍晚,黑河市永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的钩机开到这处乘务员公寓楼前开始强拆。
哈铁局的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到辖区的海兰边防派出所报案,所幸警方及时到场,制止了强拆行为。
三天之后的5月26日,强拆、报警、制止,同样的程序再次复制般地发生。
哈铁局房产处工作人员李晓峰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被强拆的大楼共三层,2-3层是乘务员公寓,如今三层已经被严重毁坏,并按照警方的要求已经由物价部门定损为88万元。
所以,李晓峰认为,派出所应该按照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来立案,且涉及数额巨大,其情节十分恶劣。但距离第一次报案已经过去快三个月的时间了,派出所始终不予立案。
8月10日上午,在海兰边防派出所门前,副所长赵士宝告诉记者,现在的事实没有问题,开发商和拆迁公司都承认自己要拆这个位置,损失赔偿也是时间长短的事。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案件的定性,他们(永涛拆迁公司)这种行为究竟是正常的拆迁行为还是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我认为这个案子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定不住,拆迁公司手中有拆迁许可证,而且在强拆之前找到了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棚改办),征得同意,应该是属于政府行为。“再说我们派出所的工作就是前期取证,案件定性还得由上一级爱辉公安分局来决定。”
随后,海兰边防派出所的潘所长插话说,开发公司没找你们谈补偿的事吗?
李晓峰回答说,现在根本没人理我们,拆迁公司说让我爱上哪告上哪告去,反正开发公司的房子不着急盖,可能今年都开不了工。
否认强拆
棚改办主任自称有名无实
离开派出所后,哈铁局的工作人员又来到了黑河市房产管理局。房管局局长井振库说,开发公司获得政府发放的拆迁许可是指可以进行合法、合理的拆迁,你们的问题我让下面业务部门了解一下。
2011年7月黑河市棚改办主任程亚文向哈尔滨铁路局发通知,主要内容为,“你单位在黑河市爱辉区西兴路19号地块有一栋乘务员公寓,建筑面积671平方米。因市区修路要拆迁,请你们在2011年8月15日前派人或来函与我们联系办理此事。如不答复,我市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012年3月,程亚文再次以黑河市棚改办名义给哈尔滨铁路局致函,“按照棚户区改造计划,贵单位所属671平方米楼房(原哈铁分局乘务员公寓)在新规划的道路上,已列入今年拆迁计划。请你们在3月15日之前来人与我们联系。联系人:程亚文”。
李晓峰向井振库表示,这两份信函都是在今年5月份同时收到的,并且文中提到“如不答复,我市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我想知道这有关规定是什么规定?”
井振库说,黑河市没有这样的“有关规定”,而且棚改办这个机构已经在今年年初就撤销了,不应该再有人以棚改办的名义向外发文。
随后,哈铁局工作人员又在黑河市住房局6楼一间独立的办公室内见到了发通知的棚改办主任程亚文。
李晓峰向程亚文提供了房产归哈铁局所有,且为国有资产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中显示:1992年5月3日,哈尔滨铁路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一分公司与黑河边境贸易公司签订协议,由哈尔滨铁路局出资,由黑河边境贸易公司负责购置土地,双方联合在黑河经济合作区投资兴建边贸大厦。哈尔滨铁路局将120万元建设费用划拨到位后,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根据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黑中经破字第6-1民事裁定,黑河边境经济贸易公司破产,将边贸大厦二层1-14房间裁定给哈尔滨铁路局。
后因黑河市政府将边贸大厦另作别用,所以无法将此裁定付诸执行,随后黑河市政府将黑河市西兴路48号的黑河市政府工业局办公楼2-3层总面积为754.64平方米抵顶120万元的债权。文件上盖有黑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公章。
程亚文说,哦,我是第一次看到这个材料,以前没人提供给我这些东西证明房子是哈铁局的。
李晓峰:他们这个开发项目是在棚改办的领导之下吧?
程亚文:不在我们领导之下,西兴路属于商业开发项目,也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我只是负责协调工作。
李晓峰:棚改办究竟隶属于住房局还是建设局?
程亚文:棚改办于2011年7月份由建设局搬到住房局,已经是名存实亡,我只是负责监管,没有编制安排,也没有政府的正式命令。
李晓峰:那拆迁公司强行将我们哈铁局的国有房产拆除了,对拆迁公司行为的监管该由你们负责吧?
程亚文:负责也行,不负责也行,负责是因为棚改办理应有监管拆迁公司的职责,不负责就是因为棚改办名存实亡。我多次与哈铁局联系过,都没什么结果,所以我棚改办按照无住房登报公示了,之后拆迁公司才去拆的。
李晓峰:登哪家报纸了?
程亚文:黑河日报。
李晓峰:登黑河日报,我们哈铁局怎么能看得到?
程亚文:你就说你们到底想了解什么吧?
李晓峰:我想知道黑河政府凭什么强拆我们的房子,是否履行了正当的法律程序?
程亚文:这样,我先帮你们联系一下开发商老总,你们先谈谈再说。
李晓峰表示,我们不想找开发商谈,我就想知道为什么强拆我们哈铁局的房子。
随后程亚文一边给开发商老总拨电话号码,一边坚持着说,你们先谈谈,先谈谈再说。
被动受访
宣传部称强拆属于花边新闻
随后,哈铁局房产处的两名工作人员在黑河市高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内见到了总经理殷焕明。殷焕明给出的答复是,我把情况如实向总公司汇报,回头再坐下来好好谈谈,“合理给你们补偿不就完了吗”。
黑河市棚改办究竟是撤销了还是“名存实亡”?强拆哈铁局乘务员公寓究竟是政府行为还是企业行为?作为国有资产的公产房被强拆之前是否经过了市政府相关领导的严格审批?
8月10日14时许,《法制日报》记者带着一系列问题来到了黑河市市委宣传部,试图采访主管领导全面了解事情真相。记者向宣传部外宣办苏主任表明来意后,苏主任先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对记者说:“你来了几天了?”“两天,前期的情况核实及采访都结束了,所以想预约采访一下市里主管城建的领导。”“那我跟领导请示一下。你回去也跟你们领导说,别老整这些花边新闻,没啥意思。”
10分钟后,宣传部新闻科的徐科长表示,已经帮记者联系了主管城建的副市长陈洪生,但是他没在政府,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你可以去他办公室等”。
随后,陈洪生副市长的秘书对记者说,陈市长出去看项目了,你在这等我也不敢保证领导什么时候回来,要不把你要采访的问题跟我说,我跟领导汇报后再给你答复。
记者口述了几个主要问题之后留下了陈洪生副市长秘书的电子邮箱,表示会尽快发一个书面的采访提纲。
8月13日,星期一,中午时分,记者将采访提纲以电邮的方式分别传发给了黑河市宣传部新闻科徐科长及陈洪生副市长的秘书。直到8月17日星期五,记者仍然没有接到黑河市的任何回应。当日下午记者与陈洪生副市长秘书取得电话联系,对方表示市长一直没在黑河。“我也很忙,听说宣传部把您的采访提纲转到我的电子邮箱里了,但我还没来得及看呢,等会我回办公室就看。”这位邹姓秘书如是说。
直到记者截稿时,仍然没有接到黑河市任何相关部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