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25日消息(记者马闯 马喆)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北京律师王宇联名河南、江苏的两位律师,致信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国务院敦促各省级人民政府尽快出台公交IC卡押金管理办法,公开巨额押金的管理问题。
在网上搜索公交卡押金管理办法,几乎全部结果都是有关媒体对公交卡押金管理使用的质疑。近日,三地律师联名致信国务院法制办更是将公交卡背后的资金管理谜团推向了一个新的舆论高潮。北京律师王宇表示,此前,她与北京市民刘巍曾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向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公司、北京市政公开大厅、北京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IC卡成本明细及巨额押金利息去向。在受理时间内,一卡通公司一直没有回复申请。而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和市审计局的回复是信息不存在。
王宇:这个20元的押金收取没有任何依据,为什么收20元,不是5元、10元或者30元?因为它对我们的申请没有任何答复,我们之后向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这个情况依据行政诉讼法进行了起诉。我们是7月初把这个起诉书邮寄到西城法院的,但是时至现在西城法院也没有给我们任何答复。从法律上来说,西城法院收到起诉书以后应该在7日之内决定是否立案。
于是,王宇等三名律师提笔致信国务院法制办。在建议信中写到,"公交卡的发行和使用本是一件利民的大好事,但遗憾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即便政协委员六度提案、市民申请信息公开,巨额押金及其利息去向,却始终未得到相关部门及时准确的答复。"建议国务院敦促各省级人民政府尽快出台公交IC卡押金管理办法。
王宇说,早在2001年,国家四部门就颁布《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向用户收取押金的IC卡,应该由省级政府制定管理办法,但多个省级政府的不作为不仅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也破坏了城市公交系统的公信力。
王宇:这么长的时间,各个省级的政府部门没有制作任何相应的这个管理办法,所以从法律上来说认为,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实负有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除了要交纳一定押金之外,大家都会在小小的公交卡上存一些钱。而且用的时间越久可能会习惯在上边多存一些钱。
还有些人很久不用卡,余额就闲置在里面,还有一些比如卡丢了,这笔钱汇集起来就是很大一笔钱。
以北京公交一卡通为例,根据北京市交通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5月,北京市已发放约4000万张公交一卡通,不算每张卡内的残余资金,仅计算卡的20元押金,一卡通公司共收取8亿元押金。按一年定期存款年利率3.5%计算,仅沉淀押金的年利息就高达2800万元。 而其它各大城市也都存在类似的现象。
另外,这些沉淀在卡里的资金存进去容易取出来难。例如,一些地方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出示办卡时押金收据方可退卡,还有的地方要等上一个月才能取到退款,而大部分退卡的人员其实都是准备离开所在城市的。因此,退卡往往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甚至在催生了专门退卡的职业。
财经评论人马红漫表示,这些近乎苛刻的"霸王条款"长期存在,关键还在于发卡方的特殊市场地位。主管部门应该科学设计相关管制条款,以规范市场。例如让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相关押金;或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定期审核指定账户资金,公布关键数据明细并随时接受广大公众的质询。财经评论员杨禹认为,国务院相关部门应该针对目前的情况出台新的办法,催促各地解开资金管理谜团。
杨禹:在弥补欠帐的同时我想这既是公众的要求也应该是制度的要求,它必然需要同时就把这些钱的押金到底是怎么使用的,它的运转的状况,管理的状况要向公众有个交待。也就是说必须由省区市他们上级的中央政府部门提出进一步明确的要求,同时再要求他们要尽快的制定相关押金的管理办法,我想就是把账和办法两件事同时补上,同时做到,眼前的这个困局才能够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