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8月27日电(王华 刘乐)广州市政府27日宣布,实施对供水水质指标全公布。
从9月1日起,广州将改变目前的水质公布方式:对于30间水厂水质,从原来每月公布6项常规指标2次,更改为每月公布一次42项常规指标,每半年公布一次全部106项指标。这也是全国大中城市中,率先实行供水水质指标全公示。
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欧阳明介绍称,2011年,广州市供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8.94%,中心城区(市自来水公司供水区域)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97%,超过了国家95%合格率的要求,“市民实现了从喝放心水到优质水的飞跃”。
2004年9月起,广州市开始公示自来水公司供水水质信息。目前,广州公示的范围扩大到供水规模为5万吨/日以上的30家自来水厂供水水质。公示的内容包括:浑浊度、总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pH值、氯化物等6项常规指标,并按照每月2次的频率公示。
今年7月起,国家实施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欧阳明称,广州市水利局将对市内各大水厂水质加强监管力度。
他指出,水质问题主要出在水源和处理工艺两个环节,目前仍有部分水厂的水质没有达标。水利局将进一步督促其改进生产工艺和水源净化,在未达标区域采取合格水厂覆盖的方式解决城市居民用水问题。 “所有水厂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全部达到新国标,不能达标的,将依法实施关停并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