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车站、港口、码头、人行天桥、体育场馆、剧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无人员乞讨、露宿。”8月10日,广东佛山市首次出台《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禁止乞丐在公共场所出没。该市称,乞讨有损城市形象。专家认为,一个城市如果太要面子,会显得城市管理缺乏人情味。
城里禁乞,只能返乡
今年正好步入古稀之年的陈婆婆,到广东佛山“讨生活”已经4年了。她老家在湖北,家里虽然有两个儿子,但他们只能勉强维持各自的生活,无余力供养她这个老人。
“那是不是说会把我们抓去?” 听闻佛山的公众场所全面禁止乞讨,陈婆婆先是紧张了一下,听完记者解释后,她说,不给行乞了,那她只有回湖北老家种地去。
鸿运汽车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类似的行乞老婆婆在这里还有三四个。
新规出台后,以往乞丐较为集中的公共场合,白天已经难见乞丐的身影,晚上才有少数乞丐“顶风”现身。
管理乞丐,不应简单
在广佛等地的天桥底下建水泥锥防止流浪人员留宿后,佛山禁乞新规再次引发争议。一位党校副教授认为,乞丐是城市化的自然现象,即使是在发达的西方国家也屡见不鲜。城市如果过多地追求外在形象禁止乞讨,会显得城市管理缺乏人情味,也间接地切断了行乞者的谋生手段。笼统地出台文件,在规定的可行性和合法性上也有可疑之处。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