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授权新闻中心,特发布声明如下:
1.8月29日上午,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接到了邹恒甫首次打来的电话,随后收到邹恒甫的电子邮件,其电子邮箱与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于8月24日下午15点33分给邹恒甫发电子邮件时所使用的电子邮箱,完全一致。
2.邹恒甫打电话和发电子邮件给调查组,表明他“我只跟中纪委谈”的原有态度已经发生转变,这是尽快查明这一事件真相的应有的负责态度;
3.邹恒甫在电话及电子邮件中均没有举出任何有助于专门调查组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具体证据。
4.北京大学以最大耐心,再次敦促邹恒甫立即前来专门调查组就他8月21日微博中所涉及内容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鉴于该事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性以及给北京大学声誉仍在造成严重损害,我们不能无限期等待下去,随时准备采取进一步行动。
此声明同时发至邹恒甫电子邮箱。
北京大学新闻中心
2012年8月29日